肇源大米,黑龙江省大庆市
肇源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肇源大米,米粒整齐,光洁度高,不含杂质,做出的米饭洁白光润,晶莹透明,营养丰富,胶质含量高,品味香醇,不回生,口感极佳。
营养价值
肇源大米营养丰富,含
蛋白质、糖类、钙、磷、铁、
葡萄糖、果糖、麦芽糖、维生素B1、维生素B2等,富含多种微生素和微量元素。经检测,粗蛋白含量大于5%,直链淀粉含量大于17%,胶稠度大于80毫米,食味品质86分。加工精度达到GB1354-86规定的等级标准,卫生指标低于GB2715-81规定的指标。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肇源县境内土壤以黑钙土、草甸土为主,土层深厚,蓄水能力强,有机质含量在3%左右,pH值在7左右,耕性良好。全境多为低地平原,多沼泽、泡泊、河川,地域大体是“水、草、田”三分天下,土质肥沃,水源丰沛,农业生态环境优良,素有“塞北江南”之美誉。
水文情况
肇源县水资源丰富,松嫩两江流经县境长242.86公里,引松、嫩两江水灌溉。全县有9处大型灌区,28处中小泵站,末梢水田水池32处,总蓄水能力1600万立方米。特别是境内无大型废气排放企业,空气清洁,大气中微粒悬浮量、二氧化硫含量、氮氧化合物含量都很低,是生产优质绿色食品大米的理想佳境。
气候情况
肇源县气候属于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条件好,冬季寒冷干燥,温差悬殊,少病虫害。年均降水量在600毫米左右,水源丰沛,处于黑龙江省第一积温带上限,年有效积温2900℃-3100℃,无霜期可达165天,作物生长季节日照总数达1295.6小时。肥沃的土质,适宜的气温,丰足温适的松嫩江水,独特的光、热条件,为水稻生长提供了良好的健康发育环境,造就了品质优良的肇源水稻。
历史渊源
清朝时期,肇源县就种植过水稻。
1983年,肇源县水稻栽培初具规模,种植面积10527亩,平均亩产294斤。
2012年,肇源县成立水稻标准化生产专业合作社。
生产情况
2008年底,肇源县水稻常年亩产600千克以上,栽培面积达34700公顷。
截至2012年,肇源县有50多万亩水稻田,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产量提高15%,达到27万吨,产值增加到6.5亿元,销往广州、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长春、大庆等大中城市。
产品荣誉
2009年0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肇源大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7月20日,肇源大米入选中欧地理标志首批保护清单。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肇源大米划定的地域保护范围为黑龙江省
肇源县境内,包括古龙镇、新站镇、民意乡、茂兴镇、古恰乡、肇源镇、二站镇、三站镇、和平乡、超等乡、薄荷台乡11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23°57′-125°45′,北纬45°23′-45°59′。
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气候条件,无霜期在120-135天,年活动积温在2600℃以上,年降雨量在550-650毫米。在全县各乡镇选择土壤肥沃、耕性良好的土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5115-2002《无公害农产品大米标准要求》。
(2)品种选择:选择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主要选用松粳3号、松粳7号、松粳8号品种。纯度不低于98%,发芽率不低于90%,净度不低于97%,含水量不高于15%。种子每3年更新1次。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水稻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禁止施用硝态氮肥。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肇源县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规程》、《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T/T393-2000)和《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
A、施肥:本田增施农家肥,少施化肥。每公顷生产7500千克稻谷,需发好倒细农肥22500千克,鸡鸭粪2250千克,稻草灰2250千克,要求做到全层施肥。插秧后到分蘖前,每公顷追返青分蘖肥75千克。并要采用金满利有机复合肥叶面追肥,每公顷用量1.125千克。
B、除草:以人工除草为主。在水稻生育期,要进行人工挠根、人工薅草和人工除草,活土活水,提高水温地温,消灭杂草,促进水稻生育;荒草地块,可在水稻返青后,每公顷用草克星120克,加丁草胺1200毫升,加细土300千克,拌匀后撒施。施药后,保持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
C、防虫灭病:采用生物防治技术,对稻瘟病可用生物性农药春雷霉或井岗霉素,每公顷450-750克1000倍液叶喷,确保绿色食品水稻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高产。
(4)产品收获:当籽粒的90%以上变黄成熟,穗轴有三分之二黄熟,基部有很少一部分绿色籽粒存在时进行收获,收获时要在睛天上午9时以后割地,采用人工或机械收割,割后应捆成小捆进行自然晾晒,并经常翻动,当水分下降到15%时,再进行脱粒。要求不同品种单独收割、单独脱粒、单独贮藏,严禁品种间混杂。要在睛天打场脱粒,以利于降低水份、保证纯度、提高商品质量。实行无公害稻谷与普通稻谷分收、分晒。禁止在公路、沥青路面及粉尘污染严重的地方脱粒、晒谷。
(5)生产记录:对肇源水稻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田间生产技术档案,做好化肥、农药的使用记载;专人保管化肥、农药;定期对水稻基地进行农药残留抽检,对在抽检过程中,发现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农药残留超标的,不得上市销售,并予以曝光。搞好整个生产过程的全面记载,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肇源大米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被国家中心认定为A级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严格按照《肇源县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规程》、《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T/T393-2000)和《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产品符合NY5115-2002无公害食品大米标准要求。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在避光、常温、干燥和有防潮设施的地方贮藏。贮藏设施应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和鼠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运输、贮藏过程符合NY/T5190-2002的规定。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肇源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字样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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