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为
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反身评价活动,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一种方式,也是人类社会演进发展的重要机制,其活动目的始终指向人及其社会的发展,为人与外部世界的本质关系所决定。
发展历史
来源
中国是考试的发祥地。作为一个文化早熟型的国家,
考试制度的最早渊源可以追溯到
夏商周时期。1910年出版的《
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考试”条说:“在历史上,最早的考试制度是中国用考试来选拔行政官员的制度据公元前1115年的记载,以及对已进入仕途的官员的
定期考核据公元前2200年的记载。”考试一词由“考”与“试”二字组成,《
尚书》中有“试可乃已”、“试不可用”,“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三载
考绩,
三考黜陟幽明”等记载,《
大英百科全书》的说法是根据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西方学者有关科举的论著而来,而这些论著的说法又是根据《尚书》的记载而来。
“考”与“试”是意义相近的两个概念,皆有考查、
检测、考核等多重含义。将“考”与“试”二字连用,始于西汉
董仲舒的《
春秋繁露》,该书《考功名篇》说:“考试之法,大者缓,小者急;贵者舒,而贱者促。诸侯月试其国,州伯时试其部,四试而一考。天子岁天下,三试而一考。前后三考而黜陟,命之曰计。”由此可见,最初“考”字更侧重于考核政绩的含义,“试”字更侧重于测度优劣的含义。当“考”与“试”合为一个词之后,其内涵逐渐演变为特指考查知识或技能的方法和制度。
考试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
科举制度
科举是通过设科考试来选拔官员的制度,涉及诸多方面、诸多环节。因此,从唐代开始就注重制度建设的全面性,以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如对考试科目的设置、考生资格的确定、
考官的选任、考场的管理、阅卷的程序、主管部门的确定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民国
民国时期的文官考试是中华民国政府选官制度的重要形式。1927年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文官考试制度进入一个较为规范的发展时期。
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高校招生考试经历了复杂的变迁,其发展演变大致可以分为八个阶段。高校招生考试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水平,选拔了大量人才,维护了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促进了社会阶层流动,成就辉煌。
社会影响
人类考试从幼小的胚芽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有其自身发生发展的历史轨迹和演变成因。它作为一种有意识的
社会活动,有其特有的存在方式、内容、方法、手段、本质和目的;它作为社会母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有其特定的内在结构、外部关系和功能;它作为一种
社会现象,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有其固有的运动方式和规律。因此,按照考试的本来面目去考察其现象,揭示其本质,构建正确反映其运行规律的知识体系,便构成了源于考试实践、指导考试实践的考试学问。
工作规程
组织管理
第四条 部考试中心负责拟定考务制度、工作标准、技术规范、考务文件,组织实施资格考试,统一管理和维护考务信息,承担职业资格证书便捷化服务具体工作,指导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考务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发布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等。
第五条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拟定本地区考务制度、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及考务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地区资格考试,设置考区、考点,配备并管理监考、巡考队伍,指导考区、考点考务工作,按照权限认定、处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生成并管理考务信息,承接相关考试阅卷及证书发放工作等。
命题组织
第十一条 负责命题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命制试题、试卷,制定标准答案,规范征(命)题、审题、审定试卷等工作流程,建立试题试卷质量评估和审查机制,确保考试评价导向正确,保障试题试卷科学性、原创性、针对性。
第十二条 参与考试大纲编写、试题试卷命制的专家,应当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内容,不允许代为承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应当依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考点考场设置
考试期间,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按需设若干名副主考、监考、流动监考和考务保障服务人员;电子化考试考点另设至少1名系统管理员。考点入口处一般应有考试项目及考点名称标识,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入场路线标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一般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和考试安全警戒区域,便于考务动员部署、指挥协调、试卷发放和答卷回收,加强防火、防盗、防断电、防失泄密等安全工作。
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
招生制度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极高期待。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职业资格考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月16日发布“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给出了2023年中小学教师、
建造师、会计等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通知指出,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违规发放“山寨证书”,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
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
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
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
司法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
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
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海外考试
TestDaF
TestDaF(德福)是
德语语言考试,以赴德留学为目的的外国学习德语者或证明自己德语语言水平的人为考试对象。TestDaF试题由德国TestDaF考试院集中命题、阅卷,在全球各专门的考试中心举行,根据考试成绩,所有应试者将得到由TestDaF考试院签发的不同等级证书。
DELE
对外西班牙语水平证书(DELE)是证明作为外语的
西班牙语或第二语言各级水平的唯一官方证书,由塞万提斯学院以西班牙教育文化及体育部的名义颁发,通过DELE考试即可取得证书。
TOPIK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是由韩国教育部国立国际教育院主办的语言水平考试,旨在检验母语为非韩国语人士的韩语水平。同时,韩国语能力考试成绩可用于申请韩国大学、就业、签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