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官
依照美国宪法第三条经美国总统提名并被美国参议院批准的法官
在美国联邦法官一词通常是指依照美国宪法第三条经美国总统提名并被美国参议院批准的法官
任期和薪水
大部分的联邦法官65岁就可拿全额工资退休,但他们大多数都选择继续工作。美国司法系统越来越依赖这些半退休的法官,他们大概承担了联邦法院20%的工作量。最老的在职联邦法官为103岁的韦斯利·布朗,仍在接手刑事案件。
截止到2008年1月,联邦法官一年的薪水是169,300美元,上诉法官是179,500美元,最高法院的陪审法官是208,100美元,首席大法官是217,400美元。并且他们都被允许通过教学来获得每年21,000美金的收入。
法官人数
联邦法官的总人数是不断变化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法官退休或死亡,而且在新的法官被任命填补空缺时通常要有一段时间。第二,国会会时不时的在某个特定司法管辖区增加联邦法官数量(也可能是减少),通常是为了适应该地区的人口或工作量的变化。截止到2009年1月,共有3,168人被任命为联邦法官。这里面包括了2,645位地区法院法官,687位上诉法院法官,50位已经不存在的巡回法院法官和110位最高法院法官。上述总人数为3492人,这是因为有些上诉法院法官曾被任命为地区法院法官,当然最高法院法官很多以前都曾在上诉法院任职。
有866名依照宪法第三条任命的法官 - 其中最高法院有9名,巡回法院有179名,地区法院有678名。尽管最高法院的法官数量在一个多世纪以来一直保持不变,但巡回法院的法官数量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已经增加了一倍了,而同时地区法院的法官数量更是增加了超过3倍。
不像宪法第三条规定法院法官,非宪法第三条规定的法官任命时都有一定的任期。例如包括美国助理法官和美国破产法院,美国税务法院和联邦索赔法院的法官。
参考文献
联邦司法中心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11 09:17
目录
概述
任期和薪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