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摩功行录》是以
梵语史诗《罗摩衍那》和一位无名氏作者的《神灵罗摩衍那》为蓝本加工改写而成,结构大体相同,中心故事也相同,但篇幅只大致相当史诗的一半,仅保留了中心故事和有关情节。
叙事诗也分成7篇,其中6篇沿用
史诗的篇名。
印度16世纪长篇叙事诗。又译《罗摩功行之湖》。作者是印地语诗人
杜勒西达斯(1532~1623)。
第一篇《童年篇》,写罗摩的出生、成长、降妖和结婚。结构比较严谨,情节与主题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而与史诗不同的是,女主人公悉多生来就是公主,不是犁地时从
垄沟里拣的。第二篇《阿逾陀篇》着重处理了两个情节,一是罗摩舍弃王位前往森林,另一是婆罗多去森林请罗摩回京。史诗中已经把罗摩等几个人物理想化了,而叙事诗还嫌不足,把这些人物写得更合乎理想的标准,罗摩的母亲、罗摩,特别是罗什曼那,在罗摩被放逐时毫无怨言。第三篇《森林篇》、第四篇《猴国篇》和第五篇《美妙篇》都写得比较简单,摒弃了史诗中的无关情节、烦琐和公式化的描写以及
累赘的层层转述,故事的发展比较紧凑。第六篇《楞伽篇》(史诗中称《战斗篇》)写了罗摩和十首王大战、罗摩得胜及悉多回到罗摩身边,去掉了罗摩对悉多产生怀疑的有关情节。第七篇《后篇》删去罗摩遗弃怀孕的妻子、悉多投入大地的怀抱以及罗摩杀死低种姓的人等内容,着重写了罗摩即位后的太平盛世以及乌鸦和大鹏的现身说法和进行膜拜罗摩的说教。
《罗摩功行录》与《罗摩衍那》相距1000多年,各自反映了本时代的社会现实。叙事诗直接写了当时混乱的时代,谴责国王“鱼肉人民”,揭露“伪君子和骗子被尊为圣人”、“干害人勾当的人受到尊敬”等黑暗现象。与这一混乱社会形成对照的是叙事诗还描绘了罗摩王朝的太平景象,对当时受尽苦难的人民是一种安慰。有人认为史诗是奴隶制社会晚期或封建社会初期的作品,叙事诗则是封建社会晚期的作品,时代不同,而它们所倡导的伦理道德标准都是相同的。为了解释这一点,有人认为,
杜勒西达斯写《罗摩功行录》时,伊斯兰教民族已侵入印度定居,伊斯兰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印度教和印度教文化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作者改写古代伟大的史诗,是抵制
伊斯兰文化的渗透,维护印度教文明。这是在印度颇为流行的看法。
叙事诗与史诗一样,也是以核心人物自我牺牲的办法来解决王室内部的权力之争。两部长诗的作者都把理想的道德标准体现在他们所写的人物特别是罗摩身上,多方刻画,甚至不惜神化。叙事诗在这方面超过史诗,有人认为,它之所以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主要原因就在于成功地刻画了理想人物。不仅罗摩的形象比史诗中的更高大完美,罗摩之母和婆罗多、罗什曼那也是如此。叙事诗以罗摩代表正义一方,以十首王代表非正义邪恶势力。猴国的兄弟之间强占妻子情节,也想说明正义和非正义问题。史诗则处理得比较粗糙,不及叙事诗。叙事诗继承了史诗的一夫一妻观念,对悉多的遭遇表示了更多的同情,并未让她被遗弃。但作者的妇女观仍是陈旧落后的。他还发展了史诗中宣传宗教迷信的倾向,维护种姓制度,抬高婆罗门的地位,不时流露出对低等种姓的憎恶。
叙事诗的全部故事是通过3个人物口述,3个听众逐一转述的。全诗为工整格律诗,一般由4节四行诗和1节双行诗组成。语言经过精心提炼,但没有脱离为普通人民能接受的程度。长诗无论在节奏或韵律方面都很成功。
《罗摩功行录》是
印地语文学史上影响最大的作品。几百年来,它在印度的中部和北部被当作文学典范、宗教经典、伦理宝库和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