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是指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
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日发布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对网络司法拍卖制订了详细规范。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法〔2024〕238号),对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提升执行财产处置水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规定。
网络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办法》,对全国性
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建立和管理进行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评审委员会通过委托
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方式对全部申报入库的平台进行评审,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确定将淘宝网、京东网、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及中拍网5家平台纳入名单库。
拍卖方式
平台对接
入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平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各级法院
办公信息系统实现对接,法院发布的拍卖信息可直接推送到平台上进行展示。
法院在京东网、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及中拍网拍卖,均无需完成注册手续,可直接发布信息、进行拍卖。首次在淘宝网拍卖的法院,需要向淘宝提交注册资料,完成注册后方可开展网络拍卖工作。
法院上拍
法院通过内部
办公信息系统,自行制作及发布拍卖信息。法院发布的拍卖信息中包含下列信息:
(二)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但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四)拍卖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五)拍卖财产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现状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等;
(七)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九)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十)执行法院名称,联系、监督方式等;
(十一)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网络服务平台由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未选择或者多个申请执行人的选择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法院在发布拍卖信息前,在系统中勾选已选择或指定的平台。
平台展示
平台接收到法院推送的拍卖信息后,全面、及时展示拍卖信息。
按照规定,由法院设置公告展示时间。
对于第一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对于第二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对于变卖,变卖动产的,应当在变卖七日前公告;变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变卖十五日前公告。
展示期间,平台可接受竞买人报名。
网络竞价
竞买人参与拍卖,需注册平台账号、完成实名认证、勾选同意竞买规则,并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平台,否则其委托关系将不被认可。
拍卖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在线出价的方式参与竞买,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为杜绝
串标现象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平台为所有竞买人赋予竞拍代码,竞买人真实身份不在网站展示,通过竞拍代码参拍。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对于有人出价的拍品,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拍卖时间结束后拍卖成交,最后出价即为
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在此期间内每有人出价再次顺延五分钟,直至最后一个五分钟内无人出价,拍卖成交,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时间内无人出价的,拍卖
流拍。
拍卖成交后,载明
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付款、财产交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法院要求的时间,将成交尾款(成交价-保证金)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并按照法院要求领取相应法律文书,提取拍品或办理过户。
拍卖价格
2013年,云南法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至今(2018年),已网拍19037次,其中完成拍、变卖全流程的6255件,全国各地共有36959人次交纳保证金参与云南网络司法拍卖,累计成交金额76.9456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72亿元
2017年,云南省网络司法拍卖4097次,拍卖标的数2824件,成交1386件,成交额17.61亿元,溢价率31.31%,参拍6257人次。
2018年1月至9月,全省网络司法拍卖6334次,拍卖标的数4538件,成交1724件,成交额45.98亿元,溢价率30.68%,参拍7578人次,网络拍卖数量、成交量、成交额远超2017年全年总量。成交金额最高——昆明铁路中院处置的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岗头村片区土地使用权,以5.4亿元成交;
溢价率最高——安宁法院处置的
诺基亚130(RM-1122)手机一部,溢价率4900%;
出价次数最多——昆明中院处置的昆明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39%股权,出价次数730次;
报名人数最多、参拍人数最多——安宁法院处置的Iphone5s手机一部,共有1194人报名交保证金,其中122人出价参拍;
最贵商铺——昆明中院处置的昆明市呈贡区某商铺,以1442.51万元成交;
最贵别墅——西山区法院处置的滇池路彩云水榭二期一幢别墅,以1260万元成交。
主要特点
主要优势
在网络拍卖中,网络充当着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角色,仅无偿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服务,并通过计算机程序设定,让竞买人在该平台上开展独立竞价,法院自始至终都是
司法拍卖的主体。它与传统拍卖相比,具有以下几点优势。
网络司法拍卖
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司法拍卖这一机制的初衷就是通过
公开竞价的拍卖方式来实现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而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利用网络这一全民交易平台等途径,更好地发挥了竞争的作用。从北仑法院的首拍来看,
网络拍卖的成交率、
溢价率都优于传统司法拍卖。
3、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传统拍卖行拍卖信息传播能力有限,而在互联网大众化的当代,其具有的突破地域限制、方便快捷、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为公众参与
司法拍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4、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传统拍卖存在大量权利寻租空间,司法拍卖一向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全国法院近百分之七十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而其中约百分之七十又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而
网络拍卖拍卖过程在法院上传相关信息后,在平台上便处于完全公开状态,任何公众点击网页均可浏览,毫无腐败死角。
存在的问题
不同于委托传统的委托拍卖行拍卖的模式,网络司法拍卖改为法院自主拍卖,准备工作、信息上传、接受咨询、看样等工作可能会增加人民法院的工作量。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将部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此举能够缓解人民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压力,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模式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