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1978年开展了职称
评定工作以后,为了加强对编辑人员的培养、考核和合理使用,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努力钻研业务,以促进
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实行了编辑职称制度。1980年由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
国家人事局制订经
国务院颁布了《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其中规定:编辑职称分为
编审、
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四级;确定和晋升编辑人员的业务职称,以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为主要依据,同时适当考虑学历和从事专业、编辑工作的经历;在平时考绩的基础上,严格掌握考核条件。对取得各级编辑职称规定了需要具备的条件。如“编辑”一级需要具备的条件是:①具有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动向;②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独立处理稿件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③掌握一门外语。根据上述规定,1983年前某些出版社评定了编辑职称。1986年,国家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
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决定改革
职称评定制度,改革的中心是实行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取代一次获得终身拥有的学术、 技术称号。在这个意义上,编辑职称也就成了编辑的职务名称。1986年 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制定的《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对编辑人员的任职条件、主要职责以及聘任和任命,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聘任助理
编辑职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经一年见习期考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的编辑业务,有一定文字水平,能履行助理
编辑职责;②获得硕士学位,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 2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履行助理编辑职责。助理编辑的主要职责:协助编辑进行工作;在编辑指导下,搜集整理有关学科的情报、练习组稿、初审和加工稿件,或独立发稿;检查样书,练习撰写书评等。
聘任编辑职务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担任助理编辑职务 4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能独立处理稿件,有较高的文字水平,掌握一门外语,经考察表明,能履行
编辑职责;②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
编辑职务 2年,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 2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编辑职务2~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履行编辑职责。编辑的主要职责是:①搜集研究本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选题设想,进行组稿;②独立
审查、加工
整理稿件,检查自己承担责任编辑的书籍成品;③做好书籍宣传工作,撰写书讯、书评;④总结编辑工作经验,指导、培养助理编辑。
聘任
副编审职务需要具备下列
条件:①担任编辑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编辑职务2年以上;②有较
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著译(或编辑了一批好书),熟练掌握一门外语;③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指导编辑工作。副编审的主要职责是:①搜集研究有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改进编辑工作的建议或方案;②制定选题规划,指导有关编辑人员组织实施;③担任重要书稿的责任编辑;④复审或终审某些重要稿件,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⑤对有关图书进行评论;⑥总结编辑工作经验,撰写编辑学方面的论著或教材,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聘任编审职务需要具备下列条件:①已能熟练地
履行副编审职责,担任副编审职务 5年以上;②科学文化知识广博,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著译;③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
编审任务,工作中有较大贡献等。编审的主要职责是:①搜集和研究有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改进编辑出版工作的建议或方案;②
制定选题计划和
组稿计划,组织社会力量或有关编辑人员实施;③终审某些重要稿件,或经总编辑授权签发某些稿件;④必要时对重点书稿进行审查、加工;⑤总结编辑工作经验,撰写编辑学方面的论著或教材,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编辑职务的聘任或任命,均实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不超过 5年。出版单位聘任或任命编辑职务,须先将拟任职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职务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合格后,由聘用单位行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限额内聘任或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行政领导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