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利益理论是英国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来的,他认为每个国家或每个地区都有对自己有利的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如果各国各地区都按照各自有利的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然后将产品相互交换,互通有无,将会使各国、各地区的资源、劳动力和资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将会大大提高
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物质财富。
绝对利益理论的运用有一个前提条件——双方可以自由的交易他们的产品,如果没有自由贸易,没有商品的自由流通,就不可能获得
地域分工带来的益处。
亚当·斯密认为,每一个国家都有其适宜于生产的某些特定的产品的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去进行
专业化生产,然后彼此进行交换,则对所有交换国家都有利,这就是“绝对利益论”。绝对利益理论是早期的分工贸易理论的理论内容之一。
绝对利益是由亚当·斯密提出,是指在某种商品的生产上,一个国家在
劳动生产率上占有
绝对优势,或其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另一个国家。若各国都生产自己占
绝对优势的产品,继而进行交换,那么双方都可以通过交换得到绝对的利益,从而整个世界也可以获得分工的好处。1776年他提出了被后人成为绝对利益学说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
(1)亚当·斯密有力地抨击了重商主义,主张自由经济,为
自由贸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亚当·斯密提出了
绝对优势这一概念,来解释国际贸易的基础,他认为贸易之所以发生,其基础在于各国生产成本上存在绝对差异。
(3)亚当·斯密的论述虽然精辟,但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它不能解释现实中所有国家之间国际贸易的基础,特别是当一个国家在所有部门的生产成本上都处于绝对劣势的话,上述分析就无法解释这一种情况。可以说绝对利益理论的一个明显缺陷,就是没有说明无任何绝对优势可言的区域,如何参与分工并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