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比例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
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各地区之间相互依存关系的量的对比。它存在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贯穿于社会的各个领域,直接制约着经济发展的水平、速度与规模。从全国来说,有一系列的宏观经济比例;从一个部门、企业来说,又有一系列的微观经济比例。宏观经济比例主要有: 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之间的比例,社会产品两大部类生产之间的比例,生产与建设之间的比例,工农业生产与交通运输之间的比例,能源生产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比例,积累与消费之间的比例,社会商品供应量与居民购买力之间的比例,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再生产之间的比例,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比例,经济建设和科、教、文、
社会福利事业之间的比例,国民经济各地区之间的比例等。
1.随着
社会分工的出现和发展,
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社会生产、分配、交换、
消费、积累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日益广泛和紧密,形成各种错综复杂的比例。
定义2:指
国民经济各部门、社会生产各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的数量对比关系。主要有: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即生产资料生产和
消费资料生产之间的比例关系;农业、
轻工业、
重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农业内部、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工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业的比例关系;生产和基本建设的比例关系;人口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社会商品供应和需求的比例关系等等。科学合理的比例关系,是
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但是,
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受经济体制、
经济政策、生产力发展水平、现有人财物及自然资源的制约。因此,只有遵重客观
经济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搞好
综合平衡,才能安排最优比例,协调各方面比例关系,保证
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各种经济比例,本质上是人类社会为得到本身需要的各种不同产品量而按一定比例把
社会劳动(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分配于各个不同部门的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比例性对任何社会都是必要的,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能自觉地按比例,使比例协调,保持
国民经济平衡,可以加速
经济发展,付出同量劳动而获得更多成果;不能自觉地按比例,使比例失调,造成不平衡,会延缓甚至破坏经济发展,付出同量劳动只能得到较少成果。
此外,在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等部门内部,还有各自的比例。如在农业内部,有农、林、牧、副、渔之间的比例,有
粮食作物和
经济作物之间的比例等。在工业内部,有食品工业、纺织工业、造纸工业、冶金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等
传统工业之间以及这些传统工业和电子、激光、
光导纤维、
新型材料、新的能源等新兴工业之间的比例;有
原材料工业和加工工业之间的比例;有
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之间的比例等。在交通运输内部,有铁路、公路、水运、管道、民航等
运输方式之间的比例;有货运和客运之间的比例等。
在各种经济比例中,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
社会产品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是
国民经济建设中最重要、最综合、最概括的比例。在实际工作中,
社会产品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通过农业、
轻工业、重工业之间的比例来体现。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决定于
两大部类比例和
农轻重比例,又反作用于两大部类比例和农轻重比例,它们共同构成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比例,制约着其他比例。
各种经济比例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在客观上受社会的、历史的、自然条件的、科学技术的、经营管理的多种因素影响,归根结柢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和水平。因此,人们要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有关的经济比例,使之成为最佳比例,以保证
国民经济协调地、高速度地、高效益地运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