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质(The nature of economy)是指该种
经济成分内部的
生产关系。
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在
经济环境中,与创办企业者距离较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最低
注册资金3万元
人民币基本要求:(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
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
民事责任;(3)有与
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
财务核算机构、
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
经营场所和设施;(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
资产负债表;(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
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基本要求:(1)股东符合
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
共同出资设立;(2)
股东出资达到
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
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
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3)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章程;(4)有
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
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基本要求:(1)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
募集设立方式;(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
股本总额;(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
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
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
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有
经营能力的城镇
待业人员、农村
村民以及
国家政策允许的
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
个体工商业经营;(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
业务技术。
五、
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
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
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
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
合伙经营的
必要条件;(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
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
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