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行(currency issue for economic purposes)是
财政发行的对称,是指
中央银行根据
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按照
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通过
银行信贷的渠道来发行
货币。一般指
中央银行发行的
现钞,有时也包括
中央银行发放的
贷款。
由于社会生产规模的扩大、商品
劳务交易的增长、人民收入水平的上升,会导致对
货币需求的增加。每个人以及每项
经济活动都需要用货币作为媒介来购买各种必需品。
中央银行根据社会经济交易的实际需要,灵活地、可逆地调节市场
货币需要数量,保持货币与经济协调和增长同步。
如果市场
物价稳定,社会经济交易顺畅,社会作为整体,为适应生产和流通增长而保持的
货币总量也会稳定。为发展经济和调节市场而出现的短期内提前支付,如投资领域里的短期(指半年左右)先支后收、季节性的生产投入和收购,以及单位和个人为应付可能的必需支出而增大的货币储备,都会出现较为明显的
货币发行短期性的增多,那就允许
货币存量增加 5%。这种发行有一定的弹性,不会引起
经济波动和物价上涨。
货币主义者认为,才能保证通货稳定,必须控制
货币存量,使其按照同基本的
经济增长率相关的某一比率逐渐增长,即把货币存量增长同经济增长率联系起来,才能保证通货稳定,防止
通货膨胀。如经济每年增长5%,这种发行有一定的弹性,那就允许
货币存量增加 5%。在实际生活中,比较稳健的
货币当局,通常还把低于 3个百分点的物价上涨率考虑在
货币存量的经济发行范围以内。
中国的人民币发行,为适应生产和流通增长而保持的货币总量也会稳定。历来坚持经济发行的原则。社会作为整体,国家每年都按照
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规模,社会经济交易顺畅,有计划地确定
货币发行数量,如果市场
物价稳定,因而基本上保证了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保持货币与经济协调和增长同步。
但是,由于个别时期出现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上的失误,
中央银行根据社会经济交易的实际需要,使
货币发行超越了经济增长的实际需要,导致
通货膨胀。历史经验证明,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应坚持经济发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