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诚
清朝官员
素诚(?—1765年),清朝官员,满洲正黄旗人,瓜勒佳(瓜尔佳)氏。在乌什事变中自杀。
人物生平
乾隆元年(1736年),袭其高祖穆礼军功所给骑都尉。
乾隆十年(1745年),授直隶巩华城都司。
乾隆十三年(1748年),调督标左营中军都司。
乾隆十四年(1749年),迁易州营游击。
乾隆十七年(1752年),迁山东青州参将。
乾隆二十年(1755年),迁江南安庆营副将。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调督标中军副将。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擢贵州安笼镇总兵。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奉命来京,补正蓝旗汉军副都统。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命赴乌什办事。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八月,奏言乌什派出伊犁屯田回人(维吾尔族人)二百户,应给口粮牲只,已向阿卜都拉筹办,来年二月,可抵伊犁乾隆帝回复:“从前各城伯克头目等因协助屯田回人,俱加恩赏赉,此次派往伊犁回人颇众,该伯克等既照例协助,自应一体办理。若每次必候旨遵行,颇觉烦琐。着传谕素诚等,即照例分别给赏。嗣后有似此协助之举,一面奏闻,一面赏给,不必仍前候旨。”十月,奏言:“自阿克苏往伊犁回人,其口粮本须采买,今阿奇木伯克阿卜都拉等情愿于采办八百石外愿捐麦四百石,摩罗和卓愿捐麦一百石,恳请恩准。”乾隆帝回复:“阿卜都拉等感激朕恩,愿捐麦自效,甚属可嘉,着素诚照例酌量奖赏。”
先是,素诚父子及办事笔帖式强奸维吾尔妇女及伯克妻,阿奇木伯克阿卜都拉恣意妄为,当地维吾尔族人对他们十分痛恨。至乾隆三十年(1765年)二月,因派回人办送沙枣树,素诚令其子回京,并派回众负行李,小伯克赖黑木图拉押送,而赖黑木图拉之妻曾被素诚睡过,遂煽动所派维吾尔族群众,在晚上焚劫仓库。素诚与阿卜都拉登山拒守,杀死数人,见群众势力愈众,素诚自杀。乾隆帝命伊犁将军明瑞查明情况,得报后表示:“索诚等俱受朕深恩,自为大臣,各驻专城办事,及素诚父子在乌什任意将回人科派苦累,且奸其妇女。是乌什之激变,皆伊等卑鄙无耻庸妄偾事所致,实堪发指。素诚情罪尤属可恶,虽经自戕,不足蔽辜。着将家产查抄,其子俱革退差使,发往伊犁充步甲当差。”
轶事典故
素诚在新疆时,因奏折中满语不通顺,被乾隆帝斥责,乾隆帝借机表示如果满人不能通晓满语,“致失满洲体制”,必然被维吾尔、哈萨克等族嘲笑,因此要求所有在新疆的满族官员努力学习满语。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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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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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