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类金融是指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现金交易的同时,延期数月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这使得其账面上长期存有大量
浮存现金,并形成“规模扩张——销售规模提升带来账面浮存现金——占用供应商资金用于规模扩张或转作他用——进一步规模扩张提升零售
渠道价值带来更多账面浮存现金”这样一个资金
内循环体系。
这种融资模式引起了供应商的强烈不满,相关监管部门也意识到了这种融资模式的风险,并于2006年11月推出并施行《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向供应商收取
进场费,也不得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
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费用,并且在零售商收到供应商货物后,零售商货款支付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这基本限制了家电连锁企业的类金融融资路径,因此,连锁企业便将融资的主要
力量集中到股市上。
供货商交易时的议价能力处于主动位置。通常情况下,供货商可以延期6个月之久支付上游供货商贷款,占用的拖欠行为令其账面上长期存有大量
浮存现金,大量的拖欠现金方便了供货商的扩张。也可以说,供货商像银行一样,吸纳众多上游供货商的资金并通过滚动的方式供自己长期使用。
什么是“类金融”模式?通俗地讲,就是和金融融资相近的一种办法,从消费者手中拿到钱并且不支付消费者利息,用于本
企业经营扩张的一种
金融模式。
这一“类金融”的预付模式,不仅在美容美发业普遍,商业、餐饮、洗车、洗浴等
服务行业都对该模式情有独钟。可以说,
预付卡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变成了商家的“变相融资”渠道。每张卡的金额从几百元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卖卡成了商家“圈钱”的新途径。
截至2011年底,我国
预付消费规模已经超过1.4万亿元,其中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规模超过6000亿元。有业内估算称,我国预付消费正在以每年近20%的速度增长。
单用途预付卡由于预消费周期较长,涉及金额较大,等于消费者给企业送去一张超大金额“信用卡”,但消费者无法拥有像银行那样的监管和处罚权。同时,企业有可能把这笔钱拿去进行经营扩张,一旦资金链条运行不顺畅时,就会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此外,还有个别商家恶意卷款潜逃,这就给消费者带来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
国家
工商总局曾发布消息承认,消费者在这一领域“面临权益受侵害的风险”。近年来,预付卡消费陷阱已经成为
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之一。
2011年年底,商务部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因
发卡企业单方变更经营服务主体、经营内容或范围、营业地址等,影响持卡人利益的,发卡企业应提前30天公示,并向持卡人提供赎回服务。但时至今日该管理办法也未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