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轮学科评估,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导向,以克服“五唯”顽疾为突破口,坚持“
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的基本定位,在保持原有“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体系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强化特色分类,对评估体系和方法进行系统性升级。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向全国各
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发出《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正式启动评估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单位自愿提出申请。为减轻学校负担,本轮
学科评估将通过构建“公共数据与学校填报相结合”的数据获取模式、提升评估信息平台智能化水平、首次实施“全程无纸化”报送等流程优化,减少对
高校正常办学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