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刑,法典名,春秋时期
郑国大夫
邓析编。邓析将
子产所铸《刑书》自行修改刻于竹简,故称竹刑。邓析死后,竹刑始为正式法律。原文已失传。在春秋时期,
法律制度有了一个大的变革,即各国纷纷颁布
成文法,竹刑就是其中之一。
竹刑的出现是一大进步,因为在这以前,公布成文法都是铸在鼎上,很笨重,不利于流通。而
邓析所作的竹刑交流、携带都很方便。
邓析(前545—前501),河南
新郑人,
郑国大夫,春秋末期思想家,“名辩之学”倡始人。与子产同时,
名家学派的先驱人物。他是代表新兴
地主阶级利益的革新派,他第一个提出反对“
礼治”思想。他的主要思想倾向是“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