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道德
竞争关系的参与人在市场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竞争道德又称公平竞争道德,是指竞争关系的参与人在市场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竞争道德是随竞争关系的出现而出现的道德观念,是规范人们的竞争行为,调整竞争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竞争实质
(一)社会主义市场竞争道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市场竞争活动中谋求各自的利益;但是,必须服从于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即满足社会需要,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二)社会主义市场竞争道德允许竞争出现优胜劣汰;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活动主体之间存在着根本利益的内在一致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不是一种弱内强食、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而是为了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同时,竞争者也在不同程度上共同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社会主义市场竞争道德不允许生产经营者在竞争活动中采用残酷剥削雇佣者,采取尔虞我诈、损人利己的竞争手段。而只允许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等一系列正当的竞争手段。
(四)社会主义市场竞争道德要求竞争活动实现的目标是克服种种阻碍经济发展的弊病,促进行业、产品结构优化,促进生产力发展,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防止出现两极对立、阶层分化,协调各竞争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
基本原则
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竞争道德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是求利的活动,求效率的活动,实现优胜劣汰。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是建立在人民大众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的竞争,目的是发展经济,提高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其对竞争的最基本要求是不损害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要实现的目标是全民共同富裕。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应当是符合国家政策法律、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正当竞争,反对违法违德的不正当竞争。如何既能实现效率又能抑制不正当的竞争求利活动,达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增进和统一、公平,就是实现它们的辩证统一的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对等。它要求人们的竞争行为服从真理,合乎理性,守法践约,要求基本权利平等、人格平等、机会均等和分配公正。公平是对竞争活动主体间利益关系进行公正调整的原则,它以尊重每一利益主体的平等人格和功利为前提,创造出平等的机会和规则,在利益分配中寻求合理公平的尺度,以达到权利与义务、创造与享受的合理平衡。公平以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手段作为道德价值判断,它清除了与小农经济联系在一起的温情脉脉的道德情感,建立起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需要的道德观。确立公平为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对封建等级观念、特权观念、长官意志、官僚主义以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各种依附关系和裙带关系的否定。
确立公平为社会主义市场竞争道德的基本原则,对构建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道德有着重要意义和起着巨大的作用。
必要性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亦毫无例外地存在着竞争。竞争既能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步伐,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引起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混乱。竞争,引发利益的调整及归属,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和道德来约束它运行在正当的轨道上,“财产的任何一种形式都有各自的‘道德’与之相适应。”因此,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转变呼唤着竞争道德。
当代社会道德体系,有社会公德、私德、有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却还没有竞争道德。道德体系在这方面的缺失是与当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也是道德规范不能紧跟时代步伐的表现。道德需要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当代社会主义经济的运作者,由于缺乏对竞争的正确认识,致使许多人混淆了封建主义小商品经济竞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竞争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竞争的本质区别,曲解社会主义竞争,从而做出许多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显然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相悖的,对于竞争者,急需建立正确的竞争道德观念。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急需道德加以制止。市场竞争道德负有解决当代市场竞争问题,制止道德在竞争领域里“滑坡”的重任。
社会主义市场竞争道德是社会主义社会道德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填补市场竞争方面道德处于空白状态的需要。
规范要求
竞争道德以积极竞争、正当求利、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作为它的主要规范。
积极竞争——积极竞争是指锐意进取、不断开拓创新的道德要求,它猛烈冲击着几千年来小生产留下的保守落后、因循守旧的传统习惯。也冲击着几十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只求稳妥,不求发展的观念。它要求生产经营者树立竞争意识,并积极参与竞争。在竞争中发挥潜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拚搏精神,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改善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劳动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利用体力、脑力、知识、智慧和信息等方面构成的综合能力参与竞争;推进事物新陈代谢,推进社会除旧布新,在竞争中求发展,求生存。
正当求利——竞争是一种功利行为,市场经济通过竞争实现对功利目标的追求。社会主义市场竞争道德非但不反对追求功利,相反,鼓励生产经营者在竞争活动中实现功利目标。竞争求利,这是市场经济行为。道德的任务是把求利的竞争行为限制在合法、合德的正当轨道上,用规范来约束生产经营者的竞争行为。一是要求坚持以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三结合为本,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安康作为竞争活动的最高目的,而决不允许为一己私利或小集团的狭隘利益损害社会利益,即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二是要求用合法、合德的正当手段实现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而不允许采用诸如资产阶级为实现自己利益不惜置竞争对手于死地的恶性竞争、违法违德的手段。故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或搭售强卖,或贿买贿卖,或诋毁他人声誉的方式获利都是违背本规范的。
平等自愿——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无论经济实力强弱,或者拥有何种社会身份,都是经济活动的平等参与的主体,处于平等地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参与者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进行交易活动,实力强者不能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占有经济优势地位者不能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能滥用权力,限定他人购买指定企业的商品。
诚实守信——诚实,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事求是,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随意夸大或缩小事实,不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守信,即信守协议,建立自身良好的信誉。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要保证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就必须保证人们能够履行契约,诚实守信。在自利动机驱使下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通过契约的形式把与他人的经济联系确定下来,各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契约。任何与契约内容密切联系的欺骗、隐瞒行为和不守信用违约行为,都将严重影响其他签约人的利益,并严重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诚实守信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活动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道德规范。
以诚实守信作为道德规范,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社会道德对竞争行为的要求,也是生产经营者在竞争中取胜的法宝。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受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约束,受社会主义社会道德所指导,它要求竞争活动以诚实守信为前提,竞争必须是在合法、合德的正当范围内竞争,而不允许以欺诈的手段来进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注重信誉,以良好的风貌赢得市场,从而赢得利润,保持不败的优势。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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