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权限是税收管理体制中规定的管理权限。主要包括: (1) 税收政策的决策权: 指国家税收政策的制定、修订的权力;(2) 税法的制定和颁布权: 指各种税收法规的制定、颁布、修改等权力; (3)税法的实施和解释权: 指实施税收法规,开展征收管理,以及对税法内容进行解释的权力;(4) 税种的开征与停征决定权: 指决定开征什么税种,停征什么税种,何时开征、何时停征的权力; (5) 税目的增减和税率的调整权: 指对税法中原有的税目进行增减和对原有税率调高、调低的权力; (6) 减税免税的确定权: 指审批、确定减税免税数额、幅度、期限等权力。
这是一种执行税收
法律,
法规的权限,它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税收管理权包括
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增减与
税率调整权,减税免税的
审批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