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租赁货物租给使用人(承租人),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支付
租金并享有对租赁物件使用权的一种经济行为。
金融租赁带有融资性质,采用这种租赁方式进境的货物,一般是不复运出境的,租赁期满,
出租人会以很低的
名义价格转让给承租人,
租金是分期支付,租金的总额一般都大于货价。
经营租赁进口的货物一般都是暂时性的,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复运出境,
租金的总额一般都小于货价。
海关审查确定货物的
完税价格计算
税款数额,缴纳进口税费后放行。放行后,不再对货物进行监管。
海关审查确定第一期
租金的
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有关的税费,放行,对于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的货物,
海关放行后,还需要对货物进行监管。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向海关申报。
经营租赁租金小于货价,所以纳税义务人只会选择按租金缴纳税款。按海关审查确定的第一期租金或租金总额的
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
海关放行后,还需要对货物进行监管。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向海关申报。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结海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