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普及(science popularization ),简称
科普。是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倡导
科学方法、传播
科学思想、弘扬
科学精神的活动。在我国,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国家已成立
中国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大力培养
科普硕士,为科学技术普及输送人才。
2002年6月29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科普工作,应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开展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
科普法还规定: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体育、气象、地震、文物、旅游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的工作开展科普活动。并对工会、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
社会团体及企业等都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