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
工作人员
科员,一个科里不是领导的成员,在公务员制度与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与级别为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科员其实就是一般工作人员,非领导干部分为八种: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根据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科员分为: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简要介绍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职务。
公务员制度参照管理的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与级别为九至十四级。
科员其实就是一般工作人员,非领导干部,分为四种: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原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原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原大专毕业定为科员二十六级,本科毕业定为科员二十五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原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任职定级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解释
详细解释
1. 指 明 代六科给事中衙门的官员。
《明史·职官志三》:“ 洪武 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二人,从八品。给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
2. 科室工作人员的泛称。
茅盾 《尚未成功》:“六个月前,他告别了‘教鞭’,来到这内地的省会一个清闲衙门里当一名科员。”
参考资料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官网.2008-12-08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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