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一个科里不是领导的成员,在
公务员制度与参照公务员
制度管理的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与级别为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科员其实就是一般工作人员,非领导干部分为八种:巡视员、
副巡视员、调研员、
副调研员、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科员、
办事员。根据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科员分为:
一级科员和
二级科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大学
专科、大学本科、获得
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职务。
(八)
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原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十一)
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原大专毕业定为科员二十六级,本科毕业定为科员二十五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
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
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
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
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
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
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明史·职官志三》:“ 洪武 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
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二十四年
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
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二人,
从八品。给事中共四十人,
正九品。”
2. 科室工作人员的泛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