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自我
研发、自主品种权的
企业。这类
公司一般是从县市级国有农科所改制或科研人员分离创建的公司。这类公司具有科研的传统优势和倾向。具有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品种。面临的问题是
经营能力的不足,
营销渠道、方式单一。往往通过
转让品种权或
授权经营作为主导
经营方式。
另一种是通过收购方式拥有品种权且具有专营渠道的企业。这类
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和熟悉国际化运作模式,具有跨区域并购和
经营的经验。但是因为没有将业务前推,缺乏与品种科研单位的深度合作,通常以高价购买现成的品种去经营。
第三类是通过品种权人或经销代理获取
授权具有品种
经营权的
企业。这类公司通常具备较为强大的区域销售网络,以品种经销区域垄断的方式为主导
经营模式。通过获取品种
独占许可方式参与区域经营
竞争,具有市场的灵活性。
第四类是没有自主品种或获取品种经营权,通过品种权的私下转让、假冒侵权、盗取亲本、私繁私售,育种套购方式,什么品种畅销就经营什么品种,游离在政策法规的边缘,多有制假售假行为的公司。利用
市场监管漏洞和农户识别能力差的现状倾销侵权品种、假冒品种或伪劣种子。
我国种子企业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种业虽然在
市场经济的轨道上快速前进,但是
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观念和体制,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对种业的发展仍然具有较大影响。
当下
国家十分重视种子
行业发展,《种子法》颁布以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办法来规范和促进种子行业发展,可以说,种子行业面临着良好的政策环境。然而,在激烈的
市场竞争中,我国种子企业还存在着行业分散、
市场集中度低;供过于求、
产能过剩;投人不足、缺乏科技创新能力等特点。跨国种子公司抓住机会,布局国内种业市场。中国是世界最大种子需求国之一,年种子
需求量约为125亿公斤。经营量为45亿公斤,近几年种子行业由于受种子法颁布实施、
WTO框架协以及
经济全球化等形势的影响,一些小型种子公司已经破产倒闭。从
市场容量上讲,目前国内商品种子的
市场规模在220亿元
人民币左右,专家
预测到2010年我国市场规模达到300亿元人民币,可见种业市场容量足够大,而目前国内种子的商品率、种粮比都较低,大约为
发达国家的10%~20%。从盈利水平上看,种子企业目前的盈利水平略高于许多传统
行业。大田作物种子的
毛利率偏低,平均水平在10%30%之间,水稻种子(主要是杂交水稻种子)、棉花种子(尤其是杂交棉和抗虫棉)和瓜菜种子的毛利率较高(高的达60%以上)。但目前多数种子企业
经营不容乐观,这与体制,管理水平以及行业竞争秩序有很大的关系。
以黑龙江省为例,2000年《种子法》颁布前,黑龙江省仅有种子企业82家,自《种子法》颁布实施以后,黑龙江省种业垄断经营被打破,各种
股份制、私营、农科院校实体,甚至跨行业投资种业,种子市场短时间如春笋般出现了许多新的种子企业,到2009年初,注册的种子企业达到8000多家,真正的大企业不到一百家,很多企业不规范,可谓是鱼龙混杂。有的企业做几天就没了,更谈不上做什么百年老店。造成了
市场的混乱,
诚信的缺失。
据业内人士介绍,黑龙江省有几十家地方小种子公司,大部分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这些小的地方种子公司绝大多数是地方政府的附属部门,培育什么种子,由哪些单位来培育,都由地方政府说了算。由于计划经济固有的弊端,这些种子公司既没有
盈利的动力,开发新种子增加
销售额的积极性也不高,因此这些公司的
影响力微乎其微,地方种子公司的绝大多数在规模和
资源上无法与大
公司竞争,也无法进行有效的
市场营销、广告宣传并为农民提供指导。这些小种子公司已陆续退出种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