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行政
术语
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法体系之行政称为“公行政”,
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法体系之行政称为“公行政”,
在私法体系内也有行政,称为“私行政”。
私行政是相对于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而言的。私行政与公共行政都是属于行政(administration)的范畴。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公行政即国家行政,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而所谓的公共行政,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组织、管理与调控活动。公共行政与私行政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基于“公共利益” 和是否具有“营利性”。
例如,私法人的行政(尤其在私法的法人组织内)等,行政若存在于私法体系,为“私行政”。
“私行政”之研究属于私法,主要是民法体系的研究范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1 22:07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