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钦明
唐朝宰相
祝钦明(657年—728年),字文思,号月朗,雍州始平县(今陕西省兴平县)人,唐朝时期宰相、学者。
人物生平
祝钦明雍州始平(今陕西兴平)人。生性纯粹,博览群书,尤精《三礼》。自小从父于江郎山读书,年长游学于京兆。弘道元年(683年),及第进士,入朝供职,初授翰林院纂修郎。长安元年(701年),累迁太子率更令,兼崇文馆学士。中宗未就帝位时,钦明兼充侍读。
长安二年,累迁太子率更令、兼崇文馆学士、太子少保武则天改谓先农坛。神龙元年(705年)中宗即位,擢拜国子祭酒、同中书门下三品,加位银青光禄大夫,历刑部、礼部二尚书,兼修国史,仍旧参知政事,累封鲁国公,食实封三百户。藉田光祭先农,唐初为帝社,亦称藉田坛。后为御史中丞萧至忠所弹劾,贬授申州刺史。之后,又复入朝为国子祭酒,兼崇文馆学士。景云初,侍御史倪若水劾奏,贬钦明为饶州刺史。开元十五年(728年),终于任上,享寿七十二岁,葬于饶州城南,长子尚忠居家守之。
主要成就
神龙元年(705),奏议:《周颂·载芟》“春藉田而祈社稷”。《礼》谓“天子为藉千亩,诸侯百亩”。则缘田为社,称王社、侯社。今曰先农,失王社之义,“宜正名为帝社”。三年,唐中宗将亲祀南郊,又奏言皇后亦合助祭。他认为,按《周礼》,天神曰祀,地祗曰祭,宗庙曰享。大宗伯职称“祀大神,祭大祗,享大鬼,理其大礼。若王有故不预,则摄位。凡大祭祀,王后不预,则摄而荐豆笾,彻。”又追师职称“掌王后之首服,以侍祭祀。”内司服职谓“掌王后之六服,凡祭祀,供后之衣服。”。九嫔职云“太祭祀,后课献则赞,瑶爵亦如之。”据上述诸文,皇后应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祗且《周礼》正文“凡祭,王后不预”,既不专言宗庙,即知兼祀天地,故云“凡”。旧说以天子父天,母地,兄日,妹月,所以祀天于南效,朝日于东门外,以昭事神,训人事,君必须躬亲以礼。《礼记·祭统》曰:“夫祭也者,必夫好亲之,所以备内外之官也。官备则具备。”又《汉书·郊祀志》云:“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天地合精,夫妇判合。祭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义也。”据此诸文,即知皇后合助祭。经他奏议,定以皇后为亚献。祝钦明久居要职,对唐礼仪制度的完备,起有一定的作用。(选自《儒家文献资料汇编》)
历史评价
倪若水《劾奏祝钦明郭山恽疏》:祝钦明等本自腐儒,素无操行,崇班列爵,实为叨忝,而涓尘莫效,谄佞为心。遂使曲台之礼,圜丘之制,百王故事,一朝坠失,所谓乱常改作,希旨病君,人之不才,遂至於此。今圣朝驭历,良臣入用,惟兹小人,犹在朝列。臣请并依黜削,以肃周行。
典故
唐中宗时,韦皇后左右政局。祝钦明为了能升官,有意奉承韦后,有一次在韦后宴请文武百官为亲族办婚事,祝钦明为了献媚,意在殿堂上跳起“八风舞”。祝钦明体胖貌丑,在宫殿上摇头闪目,左顾右盼,不成体统。唐中宗和韦后居然大笑。祝钦明是精通五经的文人,因此,吏部侍郎卢藏用感叹“真是五经扫地”。
人际关系
讳钦明,字文仲,号月朗。“祭酒”。天性纯粹,博通五经,舘賔京兆,受业广众。宏道元年,第进士。初,授翰林纂修郎,迭官国子祭酒。闻父既逸江郎山,使造书院以侍养於其间,且建砖塔於书院之北,以与郎峰并峙而镇之。然公爱亲情切,欲退不许,适中宗复位,假以狂舞进贺或将舍官而归,乃出为饶州刺史。
主要作品
《郊庙歌辞·仪坤庙乐章·送神》
太帛仪大,金丝奏广。灵应有孚,冥征不爽。
降彼休福,歆兹禋享。送乐有章,神麾其上。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8 22:22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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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