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为户口所在招聘区域内的“
再就业优惠证”持有人员。报名者需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此外,同等条件下,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人员;夫妻均为下岗失业人员的一方;零就业家庭成员;复转军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现役军人配偶;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等8类
就业困难人员优先招录。
一般为基层社区、街道办事处推荐,然后经过市内各区审查报名人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统一组织面试,并于面试地点公布面试合格录聘人员名单。被录聘的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将正式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与管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