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释义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并实施动态调整。;
范围
国家层面
1、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3、残疾人;
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5、脱贫享受政策户、特困供养人员、边缘不稳定户
7、其他由国家层面确立的就业困难人员
地方层面
不同地方根据不同当地情况有所不同,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多地将“五失人员”(即投资失败人员、生活失意人员、心理失衡人员、关系失和人员、精神失常人员)和扬言报复社会、严重精神障碍人员,作为再就业困难人员,帮助再就业创业,做好促稳定和谐社会、动态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