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GB/T 36001-2015)是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制定过程
制定背景
从整体来看,中国社会责任领域虽然发展速度很快,但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开展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时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技术对于许多组织而言仍是一个需循序渐进并逐步认知、熟悉和掌握的过程;另一方面,截止2015年,中国尚无统一的有关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方面的标准,各类组织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或参考中国国内外有关机构各不统一的相关指导文件来编制社会责任报告。这种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写质量和水平,阻碍了中国社会责任活动的发展。因此,制定了《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GB/T 36001-2015)国家标准。
编制进程
2012年10月12日,国家标准计划《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20120659-T-424)下达,项目周期36个月,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成立了标准起草组。为了更好地完成该国家标准,充分反映标准主要使用者的意见,标准起草组除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外,特别强调了各类企业的积极参与。
该标准是中国自主研制的标准,标准起草组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准备,了解行业、企业等各类组织的实际需求。从标准草案初稿、标准草案稿到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组历时近一年的时间召开了多次研讨会,经过多次的修改,主动听取各方专家对于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5月和12月,两次就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尤其是各类行业企业征求意见。根据上述意见征集结果,标准起草组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5年1月27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国家标准审查会。审查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该国家标准送审稿,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审查专家意见,标准起草组认真修改标准内容,完成标准报批稿和报批工作。
2015年6月2日,国家标准《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GB/T 36001-2015)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6年1月1日,国家标准《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GB/T 36001-2015)实施。
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GB/T 36001-2015)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该标准的相关技 内容与《社会责任指南》(GB/T 36000-2015)保持一致。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责扬天下(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国家电网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于帆、陈元桥、原野、李伟阳、韩斌、郝琴、王晓光、殷格非、张峻峰、程多生、陈锋、郭军、林峰、陈健洲、陈胜。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GB/T 36001-2015)给出了编写社会责任报告的基本原则、步骤和方法,旨在为各类组织编写社会责任报告提供指南。该标准适用于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写。其他类似报告亦可参照使用。该标准不适用于认证目的。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GB/T 36001-2015)与《
社会责任指南》(GB/T 36000-2015)和《
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GB/T 36002-2015)共同构成支撑社会责任活动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组织编写社会责任报告提供了权威的可供借鉴和参考的指导文件,有助于提高组织对社会责任报告的正确认识,将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媒介和载体,推动中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