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美瑜
“南京审判”中侵华日军战犯审判庭审判长
石美瑜(1909~1990年),号可珍,闽县(今福州市区)人。民国21年,在江苏省高等法院刑事庭任推事。任上,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名列榜首。1949年解放前夕,美瑜前往台湾,在台北执律师业。
人物经历
石美瑜(1909~1990年),号可珍,闽县(今福州市区)人。民国19年(1930年),毕业于私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系。民国21年,在江苏省高等法院刑事庭任推事。任上,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名列榜首。民国34年,日本投降,在审判大汉奸陈公博缪斌等时,执法严明,受好评。翌年2月,出任直属国防部南京审判战争罪犯军事法庭少将庭长。民国36年2月,主持南京军事法庭,判处参与南京大屠杀的主犯、日军少将师团长谷寿夫死刑,又对参加杀人比赛,杀害中国军民达500多人的日军佐野田岩向井敏明田中军吉判处极刑。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本侵华头号战犯“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态度骏珠,国防部先是以治疗肺结核病为由,将其秘密保护在上海某寓所。美瑜坚决主张大战犯应关押在战犯监狱中就医,冈村宁次终被关进上海高昌庙战犯监狱。民国37年8月23日,国防部军事法庭开审,庭长美瑜和4名法官认定冈村宁次该判处无期徒刑。国防部却批示“只审不判”、“暂停审理”。数日后,国防部把他“保外就医”。3个月后,蒋介石主持国防部部长、军法局局长和军事法庭庭长联席高级会议,宣布:“战争结束以来,冈村宁次主持遣俘返日本有功,应判无罪。”美瑜对此极为不满。民国38年1月26日,美瑜奉命在京、沪警备司令部会议室对冈村宁次进行“秘密公审”。根据揭露的罪状,美瑜与4名法官一致认为冈村宁次该判死刑,拟就判决书。蒋介石指示:“冈村宁次协助剿共有功,将功折罪,免予判刑”美瑜被迫将其释放。在全国一片抗议声中,李宗仁代总统下令重捕冈村宁次。美瑜异常高兴,遂飞抵南京捉拿,但冈村已被遗返日本,逃脱正义制裁。1949年解放前夕,美瑜前往台湾,在台北执律师业。
相关报道
2023年12月12日,新华社“不容否认!新增文物860件(套)实证南京大屠杀”中报道,2004年,石美瑜的儿子石南阳将石美瑜自存的谷寿夫判决书底稿、部分日本战犯的审判笔录等文物,捐赠给了纪念馆。2017年,石南阳又将石美瑜在判决书上使用的印章捐赠给了纪念馆。“父亲最后一次使用这枚印章,就是南京审判。”石南阳在捐赠仪式上说。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8 17:00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