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三畏
明代官员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中式,赐同进士出身。历任山东曹县、文登知县,为人徇私纳贿,以贪财著称。
御史
陈九畴
荐入京城递补,吏部尚书赵南星卑视其人,仅授王府长史职。后依附魏忠贤,成为“十孩儿”之一。官至御史,立即上疏攻击
赵南星
及
李三才
、
顾宪成
、
孙丕扬
、
曹于汴
、
汤兆京
、王宗贤、
张问达
、
王图
、
胡忻
、
王元翰
、王淑抃、
王允成
、
涂一榛
、
王象春
等十五人,“锻成杨、左之狱,咆哮特甚”。后因醉酒时下令伶人演出《刘瑾酗酒》一剧,魏良卿将此事回报,忠贤大怒,削其职。忠贤死后,石三畏反以此为功,成为御史,又被揭发真相,再被削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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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0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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