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观念是关于事物“是些什么”的
观念。回答有关客观和主观世界的问题,并通过它把握整个世界。基本组成部分主要有关于自然界的知识观念,关于社会的知识观念,关于人类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知识观念。人能够认识自然法则、服从自然法则、利用自然法则对自然界进行改造和统治。人与自然界的这种对立和改造关系,必须以尊重自然界、服从自然规律为前提。意识作为人的反映控制机能,在人与自然界的作用中所起的第一个作用就是摄取自然界的信息、把握自然界的客观法则,从而导致关于自然界的知识观念的形成。
人的自然知识观念的结构是分层次的,有大的类别,也有小的类别,表现在科学体系上,便是大门类中有更细的科目。任何一个人和任何一代人的自然知识观念都是一定的历史产物,是意识进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人对自然界的认识达到一定程度的结晶。关于人类的知识观念属于自我认识观念,它的对象既包括客观自然界,也包括人类自身。人类的实践既包括对自然的改造,也包括对自身的改造和提高。人类自身的知识形态的形成,取决于这种实践的二重性。同时,人类知识观念的形成还取决于认识和知识观念的二重性,即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与人对自身的反映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没有一方便不会有另一方。人类的知识观念所包含的人类的自我知识,是知识观念中的特有的、带根本性的成分。费尔巴哈曾说:“意识和理智的光辉只有在人注视人的视线中才呈现出来。”人类是社会与个人的统一,意识的存在也是社会意识与个体意识的统一。关于人类的知识观念也是既存在于个人的意识活动之中,又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的意识活动之中。人对社会的认识交织在一起构成人的知识观念,它可以影响个人的意向和决策,但不能代替个人意识中的意向观念和决策观念。知识有经验形态和理论形态两种形态。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不等同于感知、表象活动与概念活动。不论是经验知识还是理论知识,都是概念与感知和表象活动的统一。经验知识在其观念形式上仅仅从事物外部联系上直观地进行观察、试验和初步的分析,属于个别性的认识,还没有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理论知识观念是从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运动的规律性上认识事物,是在对经验知识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的基础上形成的。理论知识超越了事物的具体的、生动的、直观的表面,使它能够揭示事物的本质。理论知识是知识观念中的高级形态。作为意识形式或意识形态的科学,都是系统的知识观念的集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