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作为激励科技进步、鼓励创新与垄断智力成果之间折衷调和的产物,本质上是为了不让竞争对手使用自己的技术或销售自己的产品而拥有的一种垄断性权利。但这种“法定垄断权”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关权利人的法定保护,鼓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从而促进技术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因此,通常情况下人们很难将知识产权与壁垒联系起来。而当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应用到跨国
生产经营当中时,一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就与进出口贸易联系起来了,于是成为各国重要的贸易政策之一。产生了知识产权贸易壁垒。
从宏观层面上看,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可以解决国际贸易中的全局性、制度性和政策性问题,为企业等微观组织的国际贸易创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场环境,提供相应的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以增强国家整体竞争力为目标,配合国家技术发展战略.以专利战略为龙头.建立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保护制度,制定配套政策体系,把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到技术、经济、贸易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培养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这是应对国际贸易中
知识产权壁垒的治本之策。
最后,从微观层面上看,面对国际贸易中的
知识产权壁垒,企业不仅要落实以上宏观和中观知识产权战略,而且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制定和实施企业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1)注重开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从长远来看,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大企业主导下的研究与开发体系,尽快形成独立的、自主的技术创新能力,使自己获得更多的知识产权,才能从根本上规避和跨跃发达国家构筑的
知识产权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