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九思(1545—1617年),字睿夫,号慕川,湖北黄梅人。明万历元年举人,大学者、理学家。十九岁开始游学,曾应邀到
白鹿洞书院、
濂溪书院、
岳麓书院、
石鼓书院讲学。1573年,应邀编修《楚志》。他所著之作除经史、传记、天文、地志、图籍、历算外,还将黄梅民间流传的各类民歌搜集起来,编成了一部《化民成俗歌》集。这本歌集成为后来改编成黄梅戏剧本的原始底本。
瞿九思,字睿夫,号慕川。黄梅人。十岁时随父亲瞿晟到
吉安任所,从
罗洪先先生读书。十五岁时作《定志论》,劝父亲辞去官职,回乡归隐。十九岁时,又众耿定向攻读《春秋》。万历元年(公元1572年)考取举人。
适值县令张维翰残酷剥削农民。农民愤起反抗,殴打县令,捣毁县署。维翰不思反悔。嫁祸于瞿九思,诬控瞿是后台。
巡按御史向程据实呈报:说是县令暴政激起民反,但吏部尚书
张翰却庇护县令,诬九思纵民作乱,朝廷把九思流放到长城以外。
长子瞿甲,年十三,作《辩白书》数千言。遍投公卿,为父申冤;次子
瞿罕也多次伏阙上书,请求宽宥;又有浙江
屠隆,怜才仗义,作《为瞿睿夫讼冤书》遍告朝野;更有
冯梦祯在湖北人张居正前为九思剖析,张居正知九思有才华,从中周旋,瞿终被释放返里。
九思蒙冤之前,曾应江西
督学徐炒之请,主讲庐山白鹿洞与炒倡“太极定性”之学(唯心主义哲学);应楚督学胡达之请,主濂溪读书院。其后,讲学于岳麓书院、石鼓书院。并应巡抚赵贡之请,纂修楚志。
九思冤白回家之后,著书立说,四方从学者日众,当时,部院大臣向九思求书惟恐不获,士大夫过楚,均以未能亲领九思教诲为憾。御史
史学迁按楚时,推荐九思进翰林院,经皇帝同意,但九思坚持不受。后来学迁建
江汉书院于
广济垅坪,请得九思主持讲学。朝廷并命令地方每年给米六十石,资助瞿著作。他先后撰写了《六经以俟录》、《中庸口授》、《中庸位育图》、《洪范衍义》、《仁统》、《孔门愠解》、《和燮编》、《实用编》、《时务表》、《边略》、《万历武功录》、《仿古编》、《蓄艾编》、《土俗章权》、《肖元录》、《佛钥》、《孔庙礼乐考》、《明诗拟》、《幽赞录》、《文章堂集》、《纪思录》、《言善录》、《知命篇》、《历正同仁手札》、《后先进呈》,等书。卒年七十一岁。
瞿九思,字睿夫,黄梅人。父晟,嘉靖三十二年进士。历官广平知府。凿长渠三百里,引水为四闸,得田数十万亩。卒于官。九思十岁从父宦吉安,事罗洪先。十五作《定志论》。后从同郡耿定向游,学益进。举万历元年乡试。居二年,县令张维翰违制苛派,民聚殴之,维翰坐九思倡乱。巡按御史向程劾维翰激变。吏部尚书张瀚言御史议非是,九思遂长流塞下。子甲,年十三,为书数千言,历抵公卿,讼父冤。甲弟罕,亦伏阙上书求宥。屠隆作《讼瞿生书》,遍告中外,冯梦祯亦白于楚中当事,而张居正故才九思,乃获释归。三十七年,以抚按疏荐,授翰林待诏,力辞不受。诏有司岁给米六十石,终其身。乃撰《乐章》及《
万历武功录》,遣罕诣阙上之。卒年七十一。九思学极奥博,其文章不雅驯,然一时嗜古笃志之士亦鲜其俦。甲,字释之,年十九举于乡,早卒。罕,字曰有,七岁能文。白父冤时,往返徒步,不避寒馁,天下称双孝。崇祯时,辟举知州。
《
万历武功录》是记载明万历时期农民起义和民族关系的传记体史书。明瞿九思撰。九思字睿夫,号慕川,湖北黄梅人。举万历元年(1573)乡试。三十七年以抚按疏荐,授翰林
待诏,力辞不受,以授徒讲学为业。该书乃其访求六科纪事,实录邸报,
露钞雪纂等纂成,全书凡十四卷,一百七十六篇。其中卷一至卷六记北直隶、山东、山西、宣大镇、河南、陕西、宁夏镇、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地的农民、矿徒、饥民、军兵、白莲教及少数民族起义,卷七至十四记中三边、东三边、西三边(见九边)、鞑靼、瓦剌等北方各民族活动事迹,为研究万历以来阶级斗争与民族关系之重要史料。该书首刻于万历四十年。清时被列为禁毁书目,流传甚少。国学文库铅印本仅存卷七至十四。1962年,中华书局据万历原刻本影印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