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酬别畅大判官》是唐代诗人
高适的诗作。这是一首赠别诗,与友人议论边事,抒发胸怀,歌颂了开元末年东北边塞的战绩,表达了主张厚遇汉卒,反对重用降胡的边策思想。
睢阳在唐代只于天宝年间称睢阳郡,据
周勋初《高适年谱》,高适于天宝六载(747)至天宝八载(749)在睢阳。《旧唐书·畅璀传》载,畅璀于天宝末年为河北海运判官。据此,此诗当作于天宝八载。
这是一首赠别诗,与友人议论边事,抒发胸怀,歌颂了开元末年东北边塞的战绩,表达了主张厚遇汉卒,反对重用降胡的边策思想。开头六句赞畅判官有“高才”“逸翰”而逢圣朝明君,奉命前往幽州出任节度使幕僚。“清昼”以下四句写相聚,诗人得尺书相邀,因欢聚而留醉可见二人情谊之深。“言及”以下十六句追述幽州节度使张守珪于开元二十二年(734)至开元二十五年(737)大破奚、契丹,巩固东北边防的战绩,意在说明边塞稍安局面的由来并与安禄山重用降兵降将轻启战端的边防政策形成鲜明对比。“军中”以下八句忧心降胡反复无常,以李牧灭胡为劝。结尾两句嘱咐畅判官把自己的担忧转告安禄山,要慎重考虑对奚、契丹的策略。此诗提出“以战止战”的边防策略,表现出高适敏锐的政治直觉和对边塞形势的正确认识。
高适(700—765),唐代诗人。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蓚(今河北景县)人,迁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阳)。早年仕途失意。后来客游河西,先为哥舒翰书记,后历任任淮南、四川节度使,终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其诗以七言歌行最富特色,笔力雄健,气势奔放。边塞诗与
岑参齐名,并称“
高岑”,风格也大略相近。有《
高常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