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铁专卖
起源于春秋时期的对盐和铁的垄断经营
盐铁专卖,亦称“盐铁官营”,是旧时政府为限制工商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而实行的对盐和铁的垄断经营。相传最早始于春秋齐国《管子》一书中说的“官山海”,即由官府垄断经营山海之产。当时山海之产主要是盐和铁,官府经营盐铁,寓税于价,使人民既避免不了征税,又感觉不到征税。
起源发展
起始于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对盐和铁一起实行专卖。秦国商鞅变法,控制山泽之利,也实行盐铁专卖。当时的山海之产主要是盐、铁,官府垄断经营,寓税于价,使人民避免不了征税,又感觉不到征税。
汉初统治者主张无为而治,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开放民营,对盐铁采取放任政策,使经营盐铁的商人富比王侯。
汉武帝迫于财政压力和对商人“不佐公家之急”的反感,为打击地方豪强,增加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接受了大商人孔仅东郭咸阳的建议,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笼盐铁”,实行了盐、铁和酒的国家垄断经营制度,将盐铁的经营收归官府,实行专卖。在盐、铁产地设置盐官铁官,管理盐铁的生产与销售。盐专卖采取在官府的监督下由盐民生产,官府定价收购,并由官府运输和销售。铁专卖采取官府统管铁矿采掘、钢铁冶炼、铁器铸造和销售等一切环节。严禁私人铸铁煮盐。
汉昭帝时期,盐铁官营制度引起了广泛的不满,地方推举的儒生与朝廷官员围绕盐铁官营存废问题进行大辩论,是为盐铁会议,双方主要观点记录于桓宽盐铁论》一书中。  
盐铁会议时,为盐铁专卖辩护的人说那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反对盐铁专卖的人则强调儒家的经典原则——“不与民争利”。
盐铁会议后政府调整了政策,取消了酒类专卖与关中地区的铁官。然而,盐铁会议最为重要的贡献,是提出了一个仍非常适用的宪政原则,即政府只能以适当的税率收税的形式、而不是经营一般性商业的形式获得提供公共物品的资源。
也许武帝实行盐铁官营时有迫不得已的理由,即筹集征伐匈奴军费。然而政府一旦获得了垄断之利,他们就不愿再放弃。
汉昭帝在盐铁会议之后废止酒类专营与部分铁官的举措,历来受到高度评价。
东汉时取消盐铁专卖,实行征税制。三国、两晋注重专买,南北朝时征税制复起。隋至唐前期,取消盐的专税,和其他商品一样收市税。唐安史之乱后,财政困难,盐专卖又开始实行。此后历朝历代,都加强了盐专卖,对铁则实行征税制,不再与盐同例看待。盐铁专卖使封建国家获得了可观的收益,特别是盐,一直是历代封建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专卖商品,其收入是历代政府的重要财源。
史书记载
管子·海王》记载,“官山海”让财富迅速积累到齐国君主手中,为齐桓公霸业奠定了坚实的财政基础。仅食盐专卖一项,管仲为齐桓公算了一笔账:一个具有万辆兵车的大国,1000万的总人口中应纳税的人约100万,每人每月征收30钱,一个月也就3000万钱;但只要每升盐加价2钱,因为食盐销售严格按照户籍实行 “计口售盐”,每月即可多得6000万钱,远超过每月30钱高额人头税带来的收入。
历史评价
简单的横征暴敛容易激起民变。“官山海”表面上并没有直接征税,不会引起人民的任何抱怨,达到“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是很高明的国家财政方式。
官山海在管仲之后备受各朝重视,特别是宋元明清这千余年间,盐课收入成为朝廷仅次于田赋的第二大财政来源。
管仲的盐铁专卖思想传承至今,影响深远,成为春秋以后长达两千余年的中国食盐专卖制度滥觞,后世因此尊管仲为“盐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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