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码头(英文:Queen's Pier,1925年-2007年7月31日)是中国
香港一个可供小型船只泊岸上落客的公众码头,现存建筑建于1953年,位于
香港岛中环
爱丁堡广场,毗邻
香港大会堂,面对
维多利亚港,香港海事结构编号HP092。
简介
码头的
海事运作已在2007年4月26日开始被中环9号码头所取代;而皇后
码头本身也在2008年2月从原址上完全拆卸(连其底部桩柱也一并计算在内则为2008年3月)。
发展历史
前身
皇后码头的前身是皇后像停泊处(Queen's Statue Wharf),为一个以木搭成的简单停泊位,约于20世纪初落成。停泊处因处于皇后像广场之前而得名,因此其「皇后」其实是指
维多利亚女王。
到了1921年,当时的海港工程处决定重建码头,并于1924年7月31日被
香港立法局通过改名为皇后码头。而码头于1925年10月落成,其位置在今日皇后像广场及皇后行(香港文华东方酒店现址)附近。当时的皇后码头建有拱门及圆柱,上盖则以钢铁建成,并采用混凝土桩柱,耗资20万港元兴建。码头也悬挂了
英国国旗。
当时的皇后码头并不开放给公众使用,而是专供香港总督及英国主要官员往返香港时使用,并同时举行欢迎或送别仪式。皇后码头的首个使用者,是香港总督
司徒拔于1925年10月31日因任期结束而离开香港的时候所使用。而首位在皇后码头上岸的港督则是同年11月履新的
金文泰。此外,皇后码头在1928年曾举行巡游以庆祝英王
乔治五世寿辰,其后也有庆祝英女王寿辰的活动。
第二代
1953年4月,由于中环进行填海工程,皇后码头与天星码头同被搬迁至今日的位置。新皇后码头于1953年下旬正式使用,并全面开放予公众使用,而旧皇后码头于1954年2月才正式拆卸,并于新码头兴建上盖。而新皇后码头的开幕仪式则由当时香港总督
葛量洪夫人葛慕莲于同年6月28日正式举行。
殖民地时代,皇后码头是香港政府官员及英国皇室成员使用的码头。历任港督上任的传统,是乘坐港督游艇(由柏立基开始为「慕莲夫人号」)抵达中环,在皇后码头上岸,并在爱丁堡广场举行欢迎及阅兵等就职仪式,然后前往香港大会堂宣誓。1975年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首次访问香港,在5月4日下午于启德机场降落后,乘坐「
慕莲夫人号」渡过维多利亚港,于皇后码头上岸。
另一方面,皇后码头也是昔日香港渡海泳的终点。
面临重置
2000年,皇后码头因要配合香港政府的中环填海计划,所以已决定于2006年11月新
中环码头启用后与天星码头一起清拆,但皇后码头的清拆限期比天星码头长。香港民间团体现正连同区议员阻止清拆决定。多个团体会在同年12月24日平安夜晚上8时在爱丁堡广场发起「盼望天星的圣诞」烛光集会,要求政府复修
爱丁堡广场码头,并争取保留即将拆卸的皇后码头。
到8月1日,仍有十几名争取保留皇后码头人士在该处静坐、露宿,并在该码头举行图片展览及签名活动。影星周润发更在2007年4月28日清晨到达皇后码头签名支持保留码头。2007年7月27日三名保育码头人士,宣布由同日下午四时半开始,进行无限期静坐绝食至政府承诺,原址保留皇后码头为止。而政府发展局于当晚八时五十三分,向传媒发布新闻稿表示不认同保育码头人士的绝食行动。保育人士指政府没有必要花费五千万元公帑拆卸皇后码头,以及巨额费用,而可单用壹至二千万元为皇后码头进行承托工程。而承托工程亦不妨碍中环填海工程,又能保留码头和节省大笔公帑。而发展局则指称,延迟移交皇后码头用地,会使中环填海计划第三期工程停顿,可能导致每日达数十万元的索偿。同时指,已为码头进行激光扫瞄,而贮存码头的立体影像及图则,稍后将码头的非结构部份逐一拆除,拆除及存放工序会在4个月内完成。但重组方案则仍悬而未决。
2007年7月30日下午,地政总署派员到皇后码头的栏杆贴出通告,指在码头露宿的
示威者是违例占用政府土地,要求他们在8月1日午夜12前离开。
通告原文
LAND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ORDINANCEChapter 28 of The Laws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NOTICE UNDER SECTION 6(1)
LOCATION Government Land at Queen's Pier, Central, Hong Kong.
TAKE NOTICE that the Authority designated pursuant to section 3 of above Ordinance HEREBY REQUIRES occupiers of the land upon which this notice is posted, begin unleased and occupied otherwise than under a licence, deed or memorandum of appropriation, to cease such ossupation before 1st August 2007.
Dated 30th July 2007
Time 3:00pm
(signed) (Franklin TANG) for Director of Lands
土地(杂项条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28章)
根据第6(1)条所发的通告
本署发现位于香港中环皇后码头的政府土地,即本通告所张贴地方,属未批租的政府土地,现由未领有使用政府土地牌照、拨地契据或拨地备忘录的人士违例占用。因此,依据上述条例第3条指定的主管当局,现特饬令上述占用人士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之前,停止占用该土地。
地政总署署长
(邓建文代行)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三时零分
最后结果
2007年7月31日,
香港高等法院接纳本土行动成员何来和朱凯迪要求阻止政府清拆皇后码头的
司法复核申请,法官林文瀚指申请当中两个理据有法律争议性故接纳司法复核申请,并排期至2007年8月7日开审。现时政府一时视
古物咨询委员会为决策者 ,一时则视为咨询组织,古物咨询委员会成员李律仁指期望今次司法复核能澄清委员会的角色。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随即表示午夜后将会如常展开清场行动,以收回土地予承建商;不过政府以及警方没有在凌晨零时作清场的行动,在早上11时开始至下午时候在地上清场,在傍晚6时半开始对天台上的清场至8时45分。
交通用途
皇后码头可供游艇及小型船只上落乘客。而码头侧的
爱丁堡广场则可作为停泊车辆例如结婚花车,及的士上落客等。由于隔邻的大会堂设有婚姻登记处,爱丁堡广场亦是结婚照的拍摄地点。广场亦作为示威群众集合起点、旅游团体集合出发、制服团体仪仗队表演等用途。
未来发展
中环皇后码头的命运至今未明,前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表示,政府已跟专业团体取得共识,找到保留中环皇后码头的最好方案,就是临时迁走码头,待填海工程完成后,再在原址附近重置。
2007年5月,规划署发表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的第一阶段公众参与活动,提出4个重置皇后码头的方案。同月,古物古迹咨询委员会将皇后码头列为香港一级历史建筑,可能影响重置计划。但后来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在2007年6月15日表决同意拨款迁拆皇后码头。
2008年4月,规划署发表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的第二阶段公众参与活动,提出两个重置皇后码头的方案:
将皇后码头重置于九号及十号码头之间,恢复其海事功能
将皇后码头重置于原址,保持与大会堂的关系,但丧失其海事功能
2008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表示皇后码头的组件正安放在香港
大屿山狗虱湾政府爆炸品仓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计划兴建室内临时仓库,内设温度及湿度调节,妥善安置皇后码头的组件尤其顶盖部份,待皇后码头正式重置于中环地区时能尽量保持原貌,只是皇后码头在中环九号码头与十号码头中间位置重置时可能要拆去两侧的楼梯,以免影响中环九号码头与十号码头的运作。
外景场地
皇后码头在很多电视剧也常常出现, 不论是男女主角英雄救美、偶遇、相识、谈心、定情、分手、三角恋摊牌等。曾在皇后码头拍摄的电视剧包括:
无线电视的《东方之珠》
林忆莲音乐特辑
电影《最佳拍档》
电影《少林足球》演员招募
邻近建筑物
解放军驻港总部
停车场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