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王子(Prince Charming)是出现西方
童话故事里的一种人物。通常这位王子出现并解救落难少女,最为典型的就是把她从邪恶的魔法中释放出来。在很多传统民间故事里的英雄人物都会被赋予白马王子的特性,这其中有《
白雪公主》、《睡美人》和《
灰姑娘》。
历来典故
欧洲传奇故事
来自欧洲传奇故事
圆桌骑士团的著名骑士
高文,他在圆桌骑士中堪与
兰斯洛特比肩。高文Sir Gawain不仅武艺高超,战功显赫,而且身材高大,外形俊朗。传说他就是“白马王子”一词的来源。
法国国王约翰
1337年,法国国王
腓力六世企图收回英王
爱德华三世在法国的领地,后者则以法王
腓力四世外孙的名义,自称自己比前者更具继承法国王位的合法权力,再加上海上贸易和陆上领地的争夺,两国战争爆发。1356年英军生擒法王
约翰二世,迫使法国求和。第一阶段战事告一段落。有一段记载说,被俘的约翰骑着一匹美丽的白马,而英王爱德华三世的儿子“
黑王子”则骑一匹小黑马(King John was mounted upon a beautiful white horse, and beside him rode the Black Prince on a little black pony)。
瑞典王子的爱情故事
来自公元1228年间那个中世纪
瑞典王子基尔(Prince Gear)的爱情故事,有一本书叫《她的白马王子(Her Prince Rode A White Horse!: An Urban Fairytale)》讲的就是这段浪漫。
在欧美文化传统中,白色象征浪漫和爱情。根据心理学的研究,喜欢开白车,穿白西装的男子至少在表象上最显得“飘逸和风流”。从视觉艺术角度看,将王子与白马融合在一起,无疑有着赏心悦目的美感。
一个正常的女孩子,必会有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即理想中的情侣。大多数女孩子先从童话,继而从言情小说中逐渐形成自己半朦胧、半刻板或半虚无、半实体的白马王子形象。所谓“朦胧虚无”是说并非确定的张三李四,所谓“刻板实体”是说往往以某种伟人、英雄、师长、骑士、明星或其他崇拜的人物为原型,借助想象完成追求的形象。倘若有人有意或无意破坏了这种形象,她们轻则可能失常迷惘,重则可能或疯癫崩溃、或短见轻生、或找人拼小命儿。这可不是吓人的,前不久,某地就有几个女孩子合伙杀了诋毁她们崇拜歌星的男子。
类似称呼
真命天子
旧时所谓秉承天命降世的皇帝。
现在也指“命中注定的男友”这类意思。
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是女孩子
青春期唯美主义的浪漫情结。他们长得异于同龄人地年轻,皮肤很白,身材高大八尺有余(185cm以上),相貌俊秀唯美,品质优秀,出身显赫。类似时下所说的花样美男,粗俗的说是相貌和品质都特别拔尖的官二代。最经典的王子抽象是在
莎翁的戏剧中或安翁与格翁的童话中;最本尊的王子具象当属戴妃的两个儿子。“白马王子”这个词到底来自什么典故?有人说是来自印度的婚俗。不过新郎骑“白马”可以解释,但“白马”与“王子”合为一体恐怕不是如此可以解释的。佛祖本来是一个王子,但不知是否骑过白马,不过他的一生是脱离浪漫;弥勒佛原本也是一个英俊潇洒的王子,曾经有过不少浪漫,但似乎与白马无关。印度两大史诗《
罗摩衍那》和《
摩诃婆罗多》中谈过王子,却不记得有白马一说。阿拉伯《
天方夜谭》中也有王子,但也想不起有白马。
荷马两大史诗似乎也没有王子加白马。有人提到,“白马王子”是最近三十年的新词,对这一点可不同意;至少50年代就有这个词,最早的翻译应该是产生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吧。当时
徐志摩一类新浪漫文人似乎不会忽略这种即显示意境又表现意匠之词的。相比较而言,一个比较本土化,一个比较西方化。但是归结起来都是唯美主义和浪漫爱情的男主角。
界定王子
其一,要有显赫的贵族化门第及相应的权势或财富;
其二,要有这种权或财堆出来的贵族化外形,如昂贵得体的发型和服饰;
其三,要有权或财堆出来的贵族化气派和风度,如高雅的钢琴修养与高尔夫运动技能;
其四,要有权或财堆出来的贵族化教育,如名校熏陶的知识才能;
其五,要有权或财堆出来的贵族化体魄,如极优越的营养和运动条件促成的健全发育;
其六,要有权或财堆出来的贵族化前程,如职业地位早就被安排得尽善尽美;
其七,要有权或钱堆出来的贵族化浪漫环境和气氛,如花园、泳池、烛光美餐、贵重礼品、豪华游轮、异国风光等等。
最后,还要有胯下的那匹“白马”(在现代,要对等成法拉利、劳斯莱斯,或至少是奔驰、宝马),它不是老杂毛马,更非小黑叫驴,一定是珍稀的良种,甚可价值百万千万,这些当然也是权或财堆出来的。
社会评价
“白马王子”大都是世袭或简单的继承,而非靠自己的努力。而真正的亚瑟王决非如此,全靠自己拼杀出来。请看影片“
亚瑟王”中的场景和情节:从小在战乱中与家人失散的亚瑟,被人收养而成为卑微的杂役,但魔法师预言他将为神圣的
英国君主,而他自己也以“石中剑”印证了这个预言。亚瑟既有神力,又有志向,年轻的他不甘动乱,立誓要推翻罗马人对
大不列颠残暴统治,建立一个全新的家园。亚瑟骁勇善战和超凡的气魄感召了一些杰出的骑士,组织成著名的“
圆桌骑士”,结果所向披靡。亚瑟终于成功地开创了
大不列颠王国,而与他起初相互不理解的另一支义军的贵族美女领袖
格温娜维尔也成为了他的王后。当然这只是好莱坞的八股套路。不过传说中亚瑟王的确无比神勇、睿智、坚毅、大度和富有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