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是指由电能充当火源而引起的火灾,主要发生在建筑物内,容易演变成重特大
火灾事故,扑救时存在
触电和
爆炸危险,相对其他火灾
危害性更大。
电气火灾一般是指由于
电气线路、
用电设备、器具以及供
配电设备出现故障性释放热能,如高温、电弧、电火花以及非故障性释放热能,如电热器具的炽热表面,在具备燃烧条件下引燃本体或其他
可燃物而造成的火灾,也包括由雷电和静电引起的火灾。
从1993-2002年间有据可查的2218次重特大电气
火灾事故的数据进行分析,52%的电气火灾火源是
电线电缆,其中绝大部分是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所以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是电气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
短路又分为
金属性短路和电弧性短路,电弧性短路在实践中更多也更危险(电弧短时间内会抑制
短路电流增大,导致短路
保护装置拒动或动作不及时),电弧性短路最突出的原因是
接地故障,
绝缘层老化、破损是
接地故障主要原因,线路长期过载或接触不良是
绝缘老化的常见情形。
导线与导线、导线与配
用电设备之间连接(包括接线端、
接插件以及
动触点等)时,因
接触电阻过大(接触不良),在通电回路电流作用下,致使接触处局部产生高温、电弧,引起
电气线路绝缘层、附近的
可燃物、积落的
可燃粉尘着火,称为
接触电阻过大(接触不良)引发的电气火灾;虚接、连接处
绝缘层剥离距离过短等施工质量不合格情形、热作用或长期震动导致的接头松动、线路连接处出现氧化层或泥土等原因是其主要原因。
线路
绝缘层老化、破损后丧失
绝缘性能,发生
接地故障,
接地回路继而发生高温、电弧,引起电气线路
绝缘层、附近的
可燃物、积落的
可燃粉尘着火,称为
剩余电流(漏电)引发的电气火灾;
剩余电流往往根据
负载电流波动呈现出时断时续、时
大时小的特点,难以根据
绝对值有效报警,另一方面其对线路、设备正常使用影响很小,往往容易被忽略,但这种安全隐患一旦出现就会使电气火灾风险长期存在。
导线中通过的电流超过了安全载流量时,导线产生高温,引燃本体或周围
可燃物导致的火灾,称为过载引发的电气火灾;线路设计不合理(导线
截面积选型过小)、运行负荷超出设计预期、穿管管径过小影响散热、
谐波电流引发的
中性线过载是其主要原因。
保护方法:当电流超过线路
安全载流量时,在
规定时间内及时切断线路,即安装具备过流保护功能的保护设备。
1、保持
绝缘层完整无损。比如,导线必须用配管,不能裸露,不能直接抹在墙内,导线应带护套、槽、索等敷设;埋地电缆应注意
弯曲半径足够大,以防在抽拉的过程中损坏
绝缘层。
2、保持
绝缘水平。导线要避免过载、
过电压、高温、腐蚀以及泡水等情形。在未经设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不应随意增大线路负载,特别是一些导线截面积较小的老建筑物,如果一定要增加负载的话,要另外敷设电源;对于新建筑物,设计时在导线截面积的
选型上多留余地。
预防方法:在短路及过载预防要点基础上,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要求,设计安装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时处置
剩余电流超标类报警。
预防方法:在接地及漏电预防要点基础上,注意防止线路连接处施工质量不合格以及拉拽、震动引发接线松动的情况出现,并且在安装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选型具备线路
温度测量和超温报警功能的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还要加强日常对线路连接处的日常巡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