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
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其中指出博士研究生选拔要逐步推行“申请-审核”制。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博士研究生选拔大都实行申请制。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等70余所院校都试行了这一制度。
“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未来三四年将面临几道“关卡”:首先,学生在读期间至少须在学校认定的三类权威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且在CSSCI、C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方可申请
毕业论文答辩。其次,毕业论文要争取入选学校“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最后,毕业论文须通过两次查重和校外三位专家双盲评审,而且应该能获得优秀评价。否则,毕业论文答辩延期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