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消费物价指数
香港消费物价指数之一
甲类消费物价指数是香港消费物价指数之一。反映香港占总户数50%的低收入家庭开支水平和消费物价的指数。1974年下半年开始编制。以每月开支在400~1499元的家庭为调查对象。以1973年7月至1974年6月为基期,基数指数为100。甲类消费物价指数被看作反映香港通货膨胀率的指标。
概述讲解
甲类消费物价指数是香港政府统计处根据较低开支范围的住户的开支模式而编制的,用以反映消费物价通胀对这类住户的影响。指数涵盖香港约百分之五十的住户,在基期(base period)(即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时的每月开支范围为4500港元至18499港元之间。由于自1999/2000年以来物价已有转变,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住户的每月开支范围,以2004年的价格计算大约相等于4200元至17000元之间。政府统计处会根据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加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丙类消费物价指数涵盖的所有住户的整体开支模式,编制一项综合消费物价指数(Composite CPI)。这指数的按年变动率,一般用以反映整体消费物价通胀。
数据分析
现时政府统计处会每月分布一次最新的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及相关的数据分析。2005年11月的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上升了1.5%;截至该月止的三个月内,甲类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6%;截至该2014年月止的十二个月内,甲类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2013年前同期上升1.1%
指数调整
后曾经过四次调整:第一次基期为1979年10月至1980年9月; 第二次为1984年10月至1985年9月; 第三次为1989年10月至1990年9月; 第四次为1994年10月至1995年9月。基期指数均为100,所反映的每月平均家庭开支水平是:1979~1980年为1000~3499元;1984~1985年为2000~6499元; 1989~1990年为2500~9999元。1992~1996年香港甲类消费物价指数涨幅分别为: 9. 4%、8. 5%、8. 1%、8. 7%、6. 0%。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3-20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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