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成本指数是指商品和服务的典型消费组合在当期的成本与基期的成本之比,主要的生活成本指数有四种,理想生活成本指数、
拉氏指数、
帕氏指数以及链式加权指数。
理想生活成本指数是指以当前价格达到一个与
基期相同的消费者
效用水平的所花成本与基期的比值。该指数是以1990年作为
基期,指数定为100.
拉氏指数是指购买与
基期相同的产品组合所花成本与基期的比值。
拉氏指数总是比理想生活成本指数更大,因为
拉氏指数假定消费者在价格改变的时候不改变自身的消费习惯,但事实上,当价格发生改变时,消费者通过改变消费
商品组合——多买那些变得相对便宜的东西,少买变得相对昂贵的东西,从而达到和以前一样的
效用水平
帕氏指数是指消费者当期购买一商品服务组合所花成本与
基期购买同样产品所花成本的比值。
拉氏指数同
帕氏指数的不同之处在于,拉氏注重
基期选定的商品服务组合而帕氏注重当期选定的商品服务组合。但它们都是固定权重指数,即各种商品与服务数量保持不变的生活成本指数。正如
拉氏指数放大了理想生活成本指数,
帕氏指数也相对的缩小了理想生活成本指数,因为在
基期人们可以以更少的成本达到同当期相同的
效用水平。
由于拉氏指数与
帕氏指数都不能提供一个完美的生活成本指数,而理想生活成本指数所需的信息量又过大,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链式加权的方法,即考虑到商品与服务
消费数量的变化,所以就出现了链式加权指数。并且美国已经将其应用到了计算CPI的方法中去了。
广州 64.07;上海 60.05;南京 59.49;银川 58.23;呼和浩特 57.61;合肥 56.42;石家庄 56.27;北京 56.23;长春 56.01;福州 56.00。
广州 69.06;上海 66.79;福州 59.01;北京 58.67;杭州 57.16;南宁 55.58;南京 55.45;南昌 54.97;银川 54.42;合肥 54.27。
呼和浩特 69.81;银川 67.94;长春 67.66;沈阳 65.92;南京 63.74;广州 62.94;上海 61.81;北京 61.14;石家庄 60.69;西安 59.94。
广州 60.04;呼和浩特 58.26;成都 55.16;郑州 54.90;南京 54.31;南昌 53.81;福州 53.62;沈阳 53.47;天津 52.69;武汉 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