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中作者坚持批判黑格尔派
客观唯心主义美学观,直接继承、发展了别林斯基的
现实主义美学观,并提出自己的美学观点:(一)提出“
美是生活”的著名定义。认为“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二)在艺术与现实的关系上,充分肯定现实高于艺术,现实美高于
艺术美。认为艺术是现实的“抄本”,现实的“代替品”,艺术仅仅作为现实的代替品才获得存在的价值,即提出“代替说”;(三)认为文艺是“生活的教科书”,并有三大社会作用:再现生活、说明生活、判断生活;(四)论及崇高和悲剧。认为“一件事物较之与它相比的一切事物要巨大得多,那便是崇高”。指出悲剧是人的难关或死亡,是人生中可怕的事物,并认为生活与艺术中的悲剧事件由一定的客观条件决定,是社会现象的产物。并反对轻视喜剧,充分肯定喜剧对现实讽刺与鞭挞的社会作用;(五)认为艺术的内容只是自然和生活中一切能使人发生兴趣的事物,批判了“纯艺术论”的虚伪实质。在典型问题上,认为作家必须捕捉人物性格的特征,使人物具有鲜明生动的个性,不能用
自然主义方式和抽象的概念创造典型,认为艺术创造的典型可直接从现实生活移入,不需要集中、概括和理想化。认为现实生活的美是客观的美、本质的美、内容的美,艺术与现实的区别不在内容,只在形式,形式的完美在于理念与形式的一致。
是其1853年写成的
硕士学位论文,1855年初版。在1888年第三版序言中作者指出,该书的实质是“证明艺术作品决不能和活生生的现实
相提并论”。
该书是美学史上第一部试图用唯物主义观点撰写的美学著作,对
俄国和我国的美学思想的发展影响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