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心主义
哲学领域术语
生态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的一种研究视角。它提出环境伦理学的中心问题应该是生态系统或生物共同体本身或它的亚系统,而不是它所包括的个体成员。
定义
生态中心论的根据是,生态学揭示了人类和自然的其他成员既有历时性(时间过程)也有共时性(同一时间)的关系,他们共同是生命系统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应该考虑整个生态系统,而不是把个体于其中的母体与个体分隔开。多数现代的道德理论,把注意力集中于个体的权利利益,与此不同,生态中心主义是一种整体论的或总体主义的方法。它依据对环境的影响判断人类行为的道德价值。因此,当其他方法力图把传统的西方道德规范扩展至关于动物和环境问题时,生态中心主义力图建立一种新的伦理模式。“土地伦理学”和“深层生态学”是这种倾向的最重要的代表。生态中心主义者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把环境的利益与人类个体的权利与利益相协调。
主要观点
第一,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沙乡年鉴》的第三部分,利奥波德生命共同体、道义论和伦理进化思想的三个概念。生命共同体就是生态体系,大于个体利益;道义论就是生态良知,强调对生命本身而不是对人类的利益的尊重,强调人对生命共同体的义务;论理进化思想是进化论的升华,把进化论延伸至伦理的范畴。第二,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自然价值是开放性的概念,没有完整定义,不依赖于人。所有生物都有评价角度,人对价值只是一种翻译,不是投射。自然的价值是创造性,人不可能完全把握。生态系统包括很多个体,是个体赖以发展的基础,所以价值高于个体。第三,奈斯的深层生态学。深层生态学全面地从文化价值上根除了人类中心论,探讨环境问题的深层原因,反对人类中心论、机械论和盲目经济开发。
兴起原因
生态危机,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它主要表现为自然资源的破坏和衰竭以及生态环境的污染和恶化。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森林滥伐和植被减少、土壤侵蚀和沙漠化、垃圾泛滥、生物灭绝、能源短缺、酸雨污染、地球增温、臭氧层破坏等。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引发了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空前关注,从而爆发了一场遍及全球的环境运动。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了《地球宪章》、《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公约》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标志着世界环境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联合国的行动相呼应,各种民间的环境组织如绿色和平组织、海洋保护协会、动物基金会、动物解放阵线、“地球优先!”组织等相继形成并壮大,为环境保护积极工作并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
生态危机的出现使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和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而生态运动的发展则促进了生态主义思潮的兴起。生态主义(Ecologism)就是在对生态危机的反思的基础上伴随着现代环境运动的发展而兴起的。因为,现代环境运动“和其他许多社会运动一样,是在没有理论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当运动扩展至一定规模并且力图继续推进时,为统一或协调目标、组织、行动,必定会提出理论上的要求。”它成为1970年代以后西方社会的一种强有力的政治和哲学话语。生态主义在实践层面就是现代环境运动或生态主义运动,而在理论和意识形态层面则是应生态主义运动的需要而产生的,从一开始就担当着引导和总结运动的角色。本文所探讨的生态主义指的是理论和意识形态层面的生态主义。
发展
环境主义
环境主义(Environmentalism)所强调的是在不更动既有国际体系下,对环境进行保护的行为。环境主义者接受现存的政治、社会架构,以及世界政治的规范结构,在这些架构中寻求改善环境问题。
多布森认为,生态主义从根本上置疑当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生态主义期望一个不追求高增长、高科技、高消费,而以包含着更多劳动、更少闲暇、更少物品和服务需要的“美好生活”为目标的后现代社会,环境主义则不然;生态主义将地球的有限性置于优先地位,追问在此框架内何种政治、经济和社会实践是可能的和可欲的,环境主义则不然;在人与非人类世界的关系上,生态主义关心的是人类活动必须限制在何种范围内才不至于干扰非人类世界,环境主义则关心人类的介入在什么程度上不会威胁到人类自己的利益。
尽管多布森认为环境主义与生态主义有本质上的区别,理由是环境主义不是一种意识形态,但是从理论旨趣和行动方式来看两者均属同一家族,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护环境,只不过生态主义较环境主义采取的手段更为激进。
从环境主义到激进环境主义
1.动物福利论
动物福利论(AnimalWelfare)以辛格的动物解放论和雷根动物权利论为代表。
动物解放论的理论预设是:个体的利益应当得到平等考虑。辛格认为,“如果一个存在物能够感受苦乐,那么拒绝关心它的苦乐就没有道德上的合理性。”绝大多数动物都是有感受力的,因此拥有利益;这些动物因而具有道德地位,应得到道德关心和“被考虑的平等”。
动物权利论者从康德的义务论出发,以权利为基础为动物辩护。雷根认为,我们认定每个人都有不受损害的道德权利,并不是由于人拥有利益,而是由于人拥有某种优先于利益和效用的价值,即“固有价值”(inherentvalue),拥有固有价值的根据是成为“生命主体”(subject-of-a-life)。雷根认为,某些动物,至少哺乳动物,符合成为生命主体的条件,因而具有固有价值,拥有受到道德关心的权利。最低限度,这意味着我们有“起码的义务”不去伤害它们。
动物福利论把道德关怀的视野从人类自身扩展到了人类以外的动物,为保护动物生存权利提供了理论论证。然而它关心的是某些高等动物的利益或权利,把大量低等动物、植物和无生命物都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因此受到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的双重批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动物福利论将价值主体的界线扩展得太宽,从而增加了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动物福利论所划的界线太窄,忽视了更多应当给予道德关怀的自然对象。于是一种以生命为标准的生态主义理论产生了,它主张所有有生命的自然对象都具有固有价值,都是人类道德关怀的对象。
2.生命中心论
生命中心论(Biocentrism,又称生命中心主义/生物中心主义)是一种认为有机体有其自身的“善”,因而主张把道德对象的范围扩展到人以外的生物的自然价值观,主要包括史怀泽(又译施韦兹)的“敬畏生命”理论和泰勒的“尊重自然”理论。
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不是寻求某种外在的行为规范,而是一种内在的道德要求,一种要求人时时刻刻都要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生命实现其价值的内在信念。泰勒是史怀泽的精神继承者,并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生物中心论伦理学体系。泰勒认为“尊重自然”是一种对待自然的终极道德态度,应当将所有有生命的自然物看作具有“自身的善”因而具有固有价值的存在物。一个拥有固有价值的存在物应该得到道德关怀。
生命中心论比动物福利论前进了一大步,不再把道德对象的范围局限于狭小的动物范围,并进一步抛弃了生命等级的观念,在最大程度上确认了生命平等原则。其真正的问题是它一方面赋予有生命的个体以固有价值,将生命个体看作生命目的的中心;另一方面又认为生命的联合体不具有道德意义,没有固有价值。因此,生命中心论价值观并不够彻底,没有关注生命共同体的价值及其实在性。生态中心论正是在此基础上将内在价值概念延伸至更宽广的范围,从而提出整个生态系统具有内在价值的观点。
3.生态中心论
生态中心论((Ecocentrism,又称生态中心主义)认为上述生命中心论所主张的道德范围过于狭窄,它进一步将价值概念从生物个体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赋予有生命的有机体和无生命的自然界以同等的价值意义。其主要观点是:(1)自然客体具有内在价值,这种价值不依赖于其对人的用途。(2)在生态系统内,自然客体和人类一样具有独立的道德地位和同等的存在和发展权利。(3)人类应当担当起道德代理人的责任。生态中心论是整体主义的,它不仅承认人与自然客体之间的关系和自然客体之间的关系,而且把物种和生态系统这类“整体”视为拥有直接的道德地位。
生态中心论把价值的扩展推到了极限。从动物福利论到生命中心论再到生态中心论,价值从动物、生物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从而赋予整个自然界以道德、价值的意义。这就为克服人类中心主义,从更高的道德角度去关怀自然、保护环境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深层生态学
生态主义发展到极端表现为深层生态学(DeepEcology),它是一种最为激进的生态主义理论。最早由挪威学者阿伦·奈斯(ArneNaess)提出。奈斯认为,浅层生态学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只关心人类的利益;深层生态学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和整体主义的,关心的是整个自然界的利益。浅层生态学专注于环境退化的症候,如污染、资源耗竭等等;深层生态学要追问环境危机的根源,包括社会的、文化的和人性的。在实践上,浅层生态学主张改良现有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深层生态学则主张重建人类文明的秩序,使之成为自然整体中的一个有机部分。深层生态学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制度危机和文化危机,反对对价值进行经济还原。在政治上,深层生态学主张反等级制度、非中心化和地方自治。在经济上,深层生态学主张用节制物质欲望的“生活质量”代替工业社会的“生活标准”。深层生态学的社会变革方案集中于个体意识的转变上,首先要求个体改变态度、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因此,深层生态学是一种要求广泛的文化、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的极端理论。
严格的说,深层生态学应该被理解为深层追问的生态学,因为它强调的是“问题的深度”。深层生态学之所以是“深层的”,就在于它对浅层生态学不愿过问的根本性问题提出质疑并不断追问。
意义
生态主义对人的价值观的重塑
在生态主义视野中,21世纪的人的价值观应该成为一种生态价值观,因为人类需要构建一种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关系。笔者认为,生态价值观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对自然界的义务的环境保护价值观。环境保护价值观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它肯定我们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是值得保护的,这不仅是对自然价值的承认,也是人类对自然界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强调对未来后代的责任的关怀未来价值观。关怀未来价值观承认赋予子孙后代以权利的合理性,确认当代人和未来人之间存在着道德问题,当代人对后代负有责任和义务。我们有很好的理由相信未来后代将要存在,他们也会有我们可理解的和可预计的重要的利益。
3.强调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价值观。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试图通过批判和超越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的传统价值观,对价值概念重新界定并将价值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和生态系统,从而开阔了我们的思维,丰富了我们的价值思想。它有利于重新认识和评价人与自然的关系。
4.强调人与自然关系平等的环境平等观。环境平等观主张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关系,将环境平等的范围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只要人承认,自然也是价值主体和权利主体,那他就不得不承认人与自然之间是平等关系。人绝对不是自然的主宰者或中心。人要尊重自然、善待自然。
5.强调实现人与自然永续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是人与自然、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它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我们从生态价值观的视角将可持续发展观看作是一种和谐发展观。它是兼顾经济、环境和社会,以经济可持续性、生态可持续性和社会可持续性三者统一即“人—自然—社会”系统可持续为基础的和谐发展。
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界定
后现代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新文明,它要求21世纪的人类根本转变人与自然关系的思维模式和人是自然的征服者态度和价值观。生态主义视野中的人的价值观是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这种新的价值观对重新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发展的新型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生态主义的兴起与发展正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界定的根本性转变。如果21世纪的人类真能把生态主义原则作为自己价值观的组成部分,积极践行这种生态价值观,则生态危机就能从根本上被真正克服,人类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新局面才有望到来。
对生态主义的意义的评论
尽管有人认为,“生态主义作为植根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世界的意识形态,在多数民主社会中能够有效地履行它的边缘政治职能……其目的是迫使主流社会伦理话语的操持者放弃权力垄断寻求妥协。可是,生态主义者并不满足于有限的边缘政治地位,而是要求普遍主义的实践。当他们把明显带有乌托邦色彩的社会建构方案无条件地加于这个仍然充满着阶级、种族、国家区分(歧视)的世界时,面对被漠视、被损害的人群,他们原初的志向和许诺就变得十分苍白”。但笔者要指出,生态主义作为20世纪70年代的一股强有力而广泛的政治和哲学思潮,并不只是具有政治的功能或意识形态的一面,它作为一种激进环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女权主义、后现代主义纠缠在一起,并涵盖和影响了科学、艺术、伦理、宗教等诸多人类精神领域。它的影响范围也不仅限于西方社会,它对东方社会同样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如“中国生态主义宣言”的作者王晓华就分别从官方和民间两个层面和实践、文化、信仰三个层面考察了生态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和影响。生态主义对印度同样具有重大的影响,从而激起了印度学者拉马强德儒·古哈站在第三世界的立场上批评了美国激进的美国环境保护主义和荒野保护。因此,生态主义作为最初兴起于西方社会的话语已经强有力的渗透进了全世界各个国家的话语环境之中。生态主义虽然在欧美表现得比较强烈活跃,但并不会掩盖它的某些普世性乃至前瞻性的价值(如生态价值观),因而生态主义对人的价值观的重新塑造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重新界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结论
生态中心主义阐明人类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近代以来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上的工业文明的崛起及其发展模式,而对传统工业文明的历史性超越就构成我们摆脱全球生态危机的切实出路。不仅如此,生态主义通过新的价值观的确立,把对既存工业文明弊端的克服变成一种生态文明的创造。生态主义首先是一种哲学,其次才是一种政治。生态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生态价值观,它要求人类真正超越个体或局部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以达成对自然界与整体利益的尊重和维护。生态主义是一种生态意识,也是一种地球意识,是对我们生存的这颗蔚蓝色星球的发自内心的珍视。随着21世纪的人们逐渐认同和接受新的生态价值观,“人类作为守护者和成全者的形象必将代替他所是的征服者和剥削者的形象。”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会走向和谐统一的新局面。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5 17:45
目录
概述
定义
主要观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