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绿化提供
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
花圃、草圃等圃地,是城市绿化的生产基地。城市园林部门根据绿地总面积,确定逐年生产苗木的数量及用地面积。
类型
根据生产用地的使用性质,生产绿地可分为临时性生产绿地和永久性生产绿地。
所谓临时性生产绿地是指近期为城市绿化建设供应苗木、草坪及花卉等植物材料,而中远期将改变其用地性质(更改为植物园、公园甚至动物园)的一类绿地。如杭州I花圃原为城市生产绿地,现在已由以生产、科研为主,游览为辅的功能,转为以展示花卉、结合休闲的游览休息功能为主,定为市公园。
永久性生产绿地是指绿地系统规划中规定为生产绿地的城市绿地。
功能
在城市绿化建设过程中,生产绿地担负着为城市绿化工程供应苗木、草坪及花卉等植物材料的任务,是
城市绿地不可缺少的部分。生产绿地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功能
生产绿地的建设不仅为城市绿化提供和培养大量苗木,直接影响城市绿化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为城市绿化树种的培养和引种驯化等提供科研基地。
(2)生态功能
生产绿地一般分布在城市不同组团的分隔地段,对于减少各组团之间的影响、改善城市环境等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3)社会功能
有些景观较好的生产绿地在提供苗木的同时,还可定期全部或部分对外开放、供游人观赏游览,丰富人们生活。
选址要求
生产绿地占地面积较大,出于节约土地的考虑,不适宜在建成区内布置大片生产用地,通常应安排在郊区;须保证与市区有方便的交通联系,以便苗木运输;要求土壤及水源条件较好、地形变化丰富,既有利于苗木的多样化培育,又有利于苗木的生长。有些大城市花圃建设条件较好,也可以局部适当开放,以弥补公共绿地之不足。如原杭州花圃,现已改为城市花同,除供应城市所需各种花卉外,还供游人观赏,具有公园绿地性质。
在目前节约土地的情况下,应尽量利用山坡造地、
围海造田、
河滩地等。如湖北十堰市为
第二汽车制造厂所在地,城市建设在山沟里,周围是山坡,园林苗圃用地建设在山坡上,虽然基础设施投资较多,但从节约城市用地意义上是积极的。又如上海市的原共青苗圃、三岔港苗圃,就利用开挖黄浦江淤泥造田,开辟成几百公顷的苗圃。有的还可以利用农田边缘角隅生产苗木以供城市需耍
规划要求
生产绿地作为
城市绿地系统中必备的苗木产出和绪备基地,它担负着向城市绿化工程提供苗木的任务,因此,它的建设水平将直接影响一个城市的同林绿化水平和绿地质量。
据我国100多个城市苗圃用地现状分析:苗圃总用地在6.5 hm2以上,建成区约在50 km2以上的城市,建成区有苗圃0.5~4hm2/km2,中等水平为2hm2/km2。目前我国城市苗圃用地明显不足,苗木质量及种类都较差,远不能满足城市园林绿地发展要求。规划的苗圃总面积应比现状高,才能满足发展要求。
《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5)规定: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术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因此,应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对生产绿地进行定量的规定。对于不足相关要求指标的部分,建议采用多种途径建没、统筹使用,从而保证城市绿地建设对苗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