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诸因素或子系统在构成社会生产力系统时,彼此在物质属性上互相适应、互相提供生产条件、互相进行物质补偿的组合方式和联系状态。生产力结构同
生产关系结构一起,合称经济结构。生产力结构是经济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决定性的部分。
在
国民经济领域内,生产力结构包括
产业结构、
技术结构、
劳动力结构、
经济区域结构、企业规模结构以及
产品结构等若干组成部分。其中,产业结构和
技术结构是决定其余一切结构,从而决定整个生产力结构性质和状况的基础。
技术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以及所有结构相互之间,又是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在这些相互作用中,
技术结构的根本性变化所发生的影响往往表现为主导性的作用。
生产某种
使用价值或提供某种
劳务的各个生产性行业或部门在一定的关联方式和数量对比下所形成的有机总体。产业结构有多种分类标志和分类方法:①两部类划分法。为了说明
社会再生产的实现条件,诸产业可以划分为第一部类(
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和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生产部门)两个组成部分。这种划分法能够清楚地表明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
投入产出关系和基本比例关系(见
两大部类比例),但由于产品
使用价值的多样性,使这种分类带有一定的不精确性。②农轻重划分法。为了实际地组织社会生产,通常把诸产业分为
农业、
轻工业和
重工业三个组成部分。这种划分法简便易行,能够轮廓地标志出两大部类的对比关系(见
农轻重比例),但它未能包括
建筑业、
运输业和
商业等
物质生产部门以及包含有大量生产性
劳务的部门,并且只适用于工业化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较低的
生产力发展阶段,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③
三次产业划分法。为了说明诸产业在历史发展上的基本趋势和它们对满足人类需要的不同作用,诸产业还可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三个组成部分。这种划分法能够说明人类
社会分工的发展顺序和它们对人类需要的适应状态,但这种划分只能表明产业结构变动的长期历史趋势,而不能适应具体地研究和组织
社会再生产的需要。
不同先进程度的技术手段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数量比例。
技术结构也可以进行不同的分解。例如,以劳动者的技术装备程度为标志,诸技术手段可划分为自动化技术、半自动技术、机械化技术、半机械技术和手工技术等五个组成部分。以技术现代化程度为标志,诸技术手段可划分为尖端技术、先进技术、中等技术、初级技术和原始技术等五个组成部分。这是两种最基本的分类。综合运用不同的分类,才能较全面、较深刻地说明
技术结构的性质和状况。
①能够实现社会
生产力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适应和按比例地发展。这是生产力结构合理化的“平衡原则”。
②保证以最小的
生产力因素消耗取得最大的有用效果。这是生产力结构合理化的“
效益原则”。
③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这是生产力结构合理化的目的原则。这三条原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孤立地突出一个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合理化是一定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的合理化,没有永恒的、绝对的合理化标准。
③经济条件。包括资金的来源和数量,
劳动力的
供给,
市场的大小、远近、分散和集中,原材料供给体系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协作体系的状况等等。在自然和技术条件既定的情况下,它们是决定生产力结构状况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