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南街道,隶属于
浙江省
丽水市
青田县,地处青田县中部偏东南,东与
鹤城街道隔江相望,东南与
油竹街道接壤,南与
山口镇、
章旦乡毗连,西与仁宫乡相接,西北与
船寮镇相邻,北连
石溪乡、鹤城街道。辖区总面积67.6平方千米,2011年末,辖区总人口33991人。
历史沿革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属三外都。
民国二十六年至民国三十七年(1937年至1948年),为城区三外乡。
1951年,归章旦乡管辖。
1952年,改属外路乡。
1955年,归城南乡。
1961年,屈城南公社。
1977年,属鹤城镇。
2011年,撤鹤城镇设立瓯南街道。
行政区划
2011年末,瓯南街道辖水南、石门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湖口、朱金、大李、外旦、崇福、水南、泥湾、湖边、南湾、上岸、白浦、陈学、郑坑下、魁市、前仓、石郭上、石郭下、平风寨18个村民委员会,共20个群众自治组织;下设10个居民小组、18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瓯南街道下辖3个社区、15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石门社区景云小区1幢1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瓯南街道地处青田县中部偏东南,东与
鹤城街道隔江相望,东南与
油竹街道接壤,南与
山口镇、
章旦乡毗连,西与仁宫乡相接,西北与
船寮镇相邻,北连
石溪乡、鹤城街道。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9.1千米,南北最大距离8.4千米,总面积67.6平方千米。其中陆地64.15平方千米,水域3.45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2011年,瓯南街道有耕地面积0.48万亩,人均0.14亩;林地面积7.3万亩。累计造林2000亩。
人口
2011年末,瓯南街道辖区总人口33991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4678人,城镇化率72.6%。另有流动人口12787人。总人口中,男性17675人,占52.0%;女性16316人,占48.0%;14岁以下5541人,占16.3%;15~64岁23930人,占70.4%;65岁以上4520人,占13.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3967人,占99.9%;有畲、黎、布依、傣、佤、彝、满、苗、瑶等11个少数民族,共24人,占0.1%。其中畲族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3.3%;黎族2人,占8.3%;其他9个民族14人,占58.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03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瓯南街道财政总收入933.1万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8.3万元,比上年增长1.7%。人均财政收入27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718元。
农业
2011年,瓯南街道农业总产值2279.5万元,比上年增长7.5%,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1%。2011年,生产粮食1878吨,其中水稻1043.4吨,小麦284.6吨。油菜籽种植面积465亩,产量63吨;蔬菜种植面积1990亩,产量2179吨,生猪饲养量3002头,年末存栏1800头。杨梅产量6.3万吨。
工业
2011年,瓯南街道工业总产值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2.0%,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7.4%。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实现工业增加值4.32亿元,比上年增长25.3%。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3家,实现工业增加值4.32亿元。工业园区1个。
商贸
2011年末,瓯南街道有商业网点44个。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27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47亿元,比上年增长25.2%。进出口总额0.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3%。其中进口0.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4%,主要产品有红酒等;出口0.5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3%,主要产品有服装等。
金融业
2011年,瓯南街道各类存款余额6.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06亿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瓯南街道有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887人,专任教师62人;小学3所,在校生1461人,专任教师7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038人,专任教师59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4631.7万元,比上年增长5.2%;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4403.2万元,比上年增长9.0%,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3.2%。
文化事业
2011年末,瓯南街道有文化站5个;公共图书室13个,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藏书2.5万册。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瓯南街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个,病床21张,固定资产总值520万元。女业卫生人员61人,其中执业医师37人,执业助理医师6人,注册护士18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5万人次。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2307人,参合率88.2%。
社会保障
2011年,瓯南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1户,人数175人,支出48.76万元,比上年增长22.4%,月人均232元,比上年增长25.9%;城市医疗救助1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15人次,共支出11.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7户,人数181人,支出54.14万元,比上年增长15.8%,月人均249元,比上年增长10.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3人,支出7.6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81人次,共支出17.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6入,抚恤事业费支出67.9万元。经常性社会救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64.13万元,使34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3679人,参保率67.9%。
历史文化
瓯南街道地名因街道办事处驻瓯江南岸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