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法,读作:lǐ fǎ。词组基本词义是
义理和
章法、
伦理规范。
引证解释
宋 沈括 《梦溪笔谈·艺文二》:“观其字音韵次序,皆有理法。”
《儒林外史》第十六回:“但昨看匡迥的文字,理法虽略有未清,才气是极好的。”
夏丏尊 叶圣陶 《文心》十八:“沈先生是通晓文章的理法的。”
《水浒传》第三三回:“量刘高不才,颇识些理法……我二人也无甚言语争执,此是外间妄传。”
《红楼梦》第九十回:“那金桂素性为人,毫无闺阁理法。”
康有为 《上海强学会章程》:“万国史学、万国公法、万国政教理法……皆听人自认,与众讲习。”
李大钊 《研究历史的任务》:“应当解释记录,寻出那些事实间的理法。”
郭沫若 《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一篇第二章第二节:“《易传》的作者把《易》的辩证观展开了,他是约略探寻到自然的理法。”
说文解字
法:法是指物质与物体,分为无形之“事法”,有形之“物法”。
理:物之“理”是脉络关系,理通“礼”,于法而言,其理之道在礼。
礼:分形礼与物礼,以如法(与其相似脉络的)实物礼及形礼。如其理,如其法,自能入理入法,进入其内部,自然合理合法,故如法之物方才为“礼”。
法本物聚,性好聚物,故是人皆会收礼,除非礼法不对,不如法,不如理,不得机而已。故合和有礼,有礼易入理,入理才有理,有礼好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