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旨在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通过深化改革同步推进“新四化”建设,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富裕农民、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要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行综合配套改革,推动转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民收入。
主任务
培育壮大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实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别化用地管理政策。规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严格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机制。
建立农业信贷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引入多元化资金,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
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农民培训体系,强化农业科技等公益性服务。
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现代农产品物流网络,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增长、生态补偿、粮食产业发展保护等机制,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大县的奖励资金。
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注重保护我国农业文明和农村文化特色,
侧重点
改革试验要加强规划,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政策的衔接,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试点地区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点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先封闭运行,做到风险可控、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会议确定黑龙江省先行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工作重点
深化“两大平原”
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
一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在总结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省农民合作社总数突破5万个。
二是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综合配套服务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全省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500万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试点。
三是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
四是推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创新。推动农业政策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争取国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五是推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利用有关交易平台,开展农产品即期交易,探索开展中远期合约交易。推动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
方案批复全文
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13〕70号)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修改稿)的请示》(发改农经〔2013〕8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垦区引领作用,着力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开展改革试验,着力破解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促进黑土资源永续利用、水资源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努力把“两大平原”建成国家商品粮基地核心区、绿色食品生产样板区、高效生态农业先行区和统筹城乡发展先导区,为全国粮食主产区实现“四化同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改革试验的统筹规划,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政策的衔接,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配套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改革试验内容,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对于具有突破性的重大改革试验事项,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对于改革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统筹研究,妥善提出对策。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指导和支持黑龙江省开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拟推出的与现代农业发展相关的改革事项,要优先在“两大平原”先行先试。发展改革委要将“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纳入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管理,牵头建立省部际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和协调,有序推进改革试验工作。
国务院
2013年6月13日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0 20:51
目录
概述
主任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