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下辖决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辖的决策局之一。前身为环境局的食物和食物及卫生局的食物科。
主要职责
根据《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第六届政府架构重组》第22、23条的说明,原环境局将扩大职能,接掌由原食物及卫生局负责的环境卫生、食物安全、渔农及禽畜公共卫生等政策,并改名为环境及生态局。
环境及生态局向政务司司长负责。
领导分工
局长:谢展寰
常任秘书长(环境) / 环境保护署署长:谢小华(环境科)
常任秘书长(食物):刘利群(食物科)
环境科
副局长(环境):伍江美妮
首席助理秘书长(可持续发展):张岱桢
首席助理秘书长(能源):任浩晨
首席助理秘书长(财务监察):陈雨青
总机电工程师(电力小组):何伟雄
食物科
副秘书长(食物)1:罗翠薇
副秘书长(食物)2:李炳威
首席助理秘书长(食物)1:李诗昕*
首席助理秘书长(食物)2:林俊华
首席助理秘书长(食物)3:左健兰
高级首席行政主任(食物):张淑逑*
标注*的人员由李炳威负责。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7 03:1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领导分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