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三年(1646),大军平定
四川,三月,授
户部右侍郎,总督山西、川、陕
粮饷,驻
西安。六月疏言川陕赋役未定,钱粮无从核对,请敕部详开实数,以杜吏胥妄报弊。七月,又言道、府、州、县责在催徵,应以完十分为上等,七八分为中等,三五分为下等,岁终察核实罚,庶知警惕。八月,疏言陕西兵后民困,请蠲荒徵熟。山西铜缺,铸钱多,定值过低,商不前,请酌增。顺治四年(1647),疏言汉南遘
贺珍乱,蹂躏荒残,请恩赈,并敕部储备
肃亲王还师饷糈。顺治五年(1648),疏言
河西回乱,运河阻,诸军南讨,请发
湖广漕供饷。又言
汉中屯军岁饷数十万,请专设饷司。皆如所请。顺治六年(1649),疏言兵出镇,赡其孥如所食糈。司兵者请自离伍日起,司饷者请自到军日起,持异议,请定例画一。部议以应徵日起,中途逃亡,不得滥与。
顺治八年(1651)正月,御史
聂玠劾王来用专倚
中军王桢,自
隳职业,部议降一级,用援赦免。七月,裁督饷总督入京另补。
顺治九年(1652),任
顺天巡抚。顺治十年(1653)闰六月,疏言
山海关、
永平府距百五十里有永平道协中驭,应裁山海道协,止留
游击三屯
遵化;距五十里有三屯协
副将可兼摄,臣又驻遵化,应裁遵化协副将,止留游击,计裁兵千一百名,马兰、松棚、喜峯、太平四路守备僻冗,亦应裁其兵无几归,各汛分辖冲要,如
蓟城驻饷司、蓟属
开平卫俱宜增兵二百拱华城,宜设
守备增兵百五十拱极城,宜设
都司增兵二百,俱於裁数内拨补余员,归部另选兵令归农,得旨具见用心料理,下部议从之。十二月移驻
河间府,奏言
抚标两营随臣移驻,请撤回城内旧设满兵,或调要处用。寻议调满兵驻
德州。
顺治十一年(1654),命各督抚确议卫所裁并之处,王来用奏裁
兴州后屯卫归
通州左卫,
大同卫归河间卫,茂山卫归
保定左卫,紫荆所归保定右卫,武定所无卫,可并应归
武定州,从之。
定南王
孔有德丧归
京师,诏
近畿地方官迎通州,官不至,敕督抚查参,王来用以参奏迟,降署
湖广按察使。顺治十四年(1657),改授河南大梁道。寻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