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年(1924年—1953年2月28日),他生于1924年,浙江
杭州人,17岁时考进上海大亚电台当电台
报告员。这是一个商业电台,报告内容基本为商品行情和商品广告。由他岳父相助在西藏路的生吉里,租了一客堂间开一爿大康行,做小百货掮客生意。
人物经历
王康年(1924—1953),
浙江杭州人;17岁进上海大亚电台当练习生,后任
电台报告员;由他岳父相助在西藏路的生吉里,租了一客堂间开一爿大康行,做小百货掮客生意。后来上海国产西药因进口药断档销售转好,他就搬到北京西路434号的景星里,开了爿大康西药行,做起了西药生意。但那时新亚、信谊等大药厂,产品热销,批药一定要付现金。王是“空麻袋背米”,这时他就玩过“空手套白狼”的把戏。由于抗战后的内战促使经济愈发动荡,西药价格飞涨,大康西药行搬到汉口路456号308室开业,但生意还是没起色。此中关键一是王不肯老实经商,热衷于投机贩卖;二来本无资金,无正常进货能力,就靠抛空头栈单,套客户定金,搞得名声狼藉,又负债累累,被人告上法庭。
上海解放,在工商部门和新药业公会的调解下,大康将包括扣住的严广骏药品等都转为债务,以负债经营状态复业。
然而,他买空卖空、投机取巧的经营作风并没改,喜用虚假手段招揽生意,弥补他的资金和供货能力不足。当年的《
解放日报》就揭露过他:“大康药房是没有资本的。”这就导致了后来法庭指控他的:“骗取志愿军购药巨款,影响伤病员恢复健康。”事情源于1951年11月,志愿军某部后勤人员到上海采购急需药品,大康明明无货,王却收进货款揽下生意,到发货日期12月中旬,他用医疗器械和辅助药物搪塞,店里员工提醒他,消治龙药粉、消发灭定药粉、氯霉素等消炎特效药店里无货,他托言已联系进口,实际上他是要用志愿军的货款还旧欠贷款等,就用了这种诈欺行为。
据金城沪行报告:“查1951年12月15日广州行承做大康药房押汇之广州铁路局包裹票一纸(衡甲840号),计西林油十三公斤整,因大康过期未取,本行委托安余报关行代为提取,殊知已为大康径行提去,与本行约定殊有不合。”接下来,金城沪行又报告,于此稍前:“大康在我粤行以西药等押汇计人民币103650万元,又向我行续做押汇人民币24390万元。货物到沪,均未来取,经我行向承运货物的恒发、振记及振大三家运输行提取,竟称货物已全部由大康私自提去。此种行为,显属非法串通诈欺”。所以,金城沪行宣称:“已于本月(系1952年2月)四日除呈报我总处,还请求本市公安局将大康负责人王康年及三运输行负责人一并传讯设法追索。”
另据金城银行1952年2月9日报告,称发现王康年劣迹后,曾于1月25日派出业务员陈健民去交涉未果,当夜又加派一业务员邢维俭一同前往交涉。因当晚正逢除夕:“该药房职工星散,无法办理”,“继于1月31日(即新年初六)约王康年来行面谈,王说了一套欺骗的话,当时仍以为是大康周转失灵,不知道他有诈骗志愿军、偷窃国家财产等情,到4日上午,他仍躲闪无法见面,即上报公安局拘案法办。也正是这天下午,王康年在大康药房的职工检举会后,被公安局宣布逮捕。这与金城银行报案是有直接关系的。负责办案的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一科,于次日电话通知银行:“一、将大康药房质押放款36000万元,原质押品价值若何于书面具报;二、大康药房质押金城银行33584等五份仓单,据报称为5亿余元,现价值确切若何?”等等。金城即会同大康职员许鸿声同往银行仓库:“开箱逐件检查,对照当年《西药业议价单》估价,该项押品仅值人民币17000万元,并药品内容大多以假充真,以劣充好,为蓄意诈欺。”
同时,人民银行上海第二营业部也致函金城:“查大康西药房因诈欺罪,业由你行诉请法办,并由公安局暨你行会封货物,兹查该药房目前积欠本行放款约5亿元,押品亦不足额,用特函请你行处理药品分偿债款时,通知本行为荷。”[11]这说明,王康年不仅对金城,对人民银行也有诈欺骗贷行为。
当年的《解放日报》曾揭露过他:
一、蓄意骗取志愿军购药款。据大康会计主任董渊揭发,志愿军到大康购药,王明知无货可供,却蓄意套取货款。董说:“12月11日交货那一天,货栈职工马维善和滕仲年发现货色缺一半,报告经理室,我问王康年怎么办?王说:‘朝鲜路远,没啥关系,这事我拿得稳。’这说明王是蓄意以虚假合同套取志愿军货款。”董渊还揭发,他当场听到过王吹嘘:“大康药房是‘干部改造所’。
二、大康职工滕仲年和马维善对王的揭发。他们说,志愿军来店采购药品,王请吃喝送手表,收到货款后,却不照采购单配售药品,以热水袋等低价冷门货搪塞,主要药品不设法购进配发,二人问王时,王称银根紧,又用鱼肝油等搪塞,最急需的5种消炎特效药消治龙药粉等,部队一直来信催,王把信压住,拖延了3个月还不设法进货,忍心利用志愿军3亿货款做投机生意。他们和董渊的揭发可成互证。
三、大康职工王祖蕃揭发,1950年皖北军区采购人员叶海清来购药时,王将过期发酵变质的止咳糖浆300磅,卖给了解放军。部队发现后责问,王竟回答:“这有什么关系?吃了也不会死人。”职工马维善也揭发:“1949年苏北淮阴某机关到上海采购药品,王康年叫他哥哥王康庆私自制了200多磅伪药假酊剂。其中有15磅是用复方大黄酊剂掺上5磅自来水。”另职工洪大鹏又揭发,1951年下半年王康年向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押汇,将两桶300公斤海克山明(每磅3万元)冒充消发灭定(每磅12万元)获得贷款15000万元,并且转了两期还不还。
四、平原省志愿军荣康医院揭发。1951年10月该院来沪购买X光机,因国营医药公司无货,经介绍到大康药房,王声称可从香港买英国进口机器,5天可到货,并且提供了样本,经过华东医药公司批准,于10月17日签订合同成交,价格为25000万元,买方于5日内付清了货款,大康开具了发票。结果一星期无消息,经过长途电话反复交涉,拖到4个月后才收到货,并且不按合约派人来安装调试,同时仍缺两支专用灯泡而无法使用。医院找大康技师夏雅伦请教,夏说,这个X机市值就18000万元。因缺两只灯泡,到王被捕后还用不上。
五、一批被王腐蚀过的干部检举交待。如中南军区卫生部药政处长徐某经另一受贿人介绍,到大康购止血钳,王用法国一般器械冒充德国蛇牌获暴利2亿元。又如解放军某部采购外科器械,王竟用产科器械冒充外科器械来代替。还有如皖北卫生处两三年中向大康购货达25亿元,许多药品不按订单交货,有的药品拖延至案发仍未付货。这类由受害方检举的案例,当年报纸披露的有10多起。
据客户揭发,王康年接待客户时,惯常使用请吃喝看戏,送手表、钢笔等礼物手段,而对个别有权的人员,王更竭尽收买。如苏北卫生局长刘某,王康年请吃饭送礼支出达265万元,另还送了一部机器脚踏车。该局买的显微镜16架,每架比市价就贵了300万元.所以上海人民法庭的判决书,在认定他的三项罪行中,第一项罪行即为行贿罪,称他:“以贿赂手段……曾向分属37个国家机关等单位的工作人员85人行贿,其行贿款额达到人民币2亿余元之巨。”
王康年被宣布逮捕以后,公安机关加紧侦破案件,要求受害人金城银行等清查盘点款额押品迅速具报。同时,金城等也于2月15日向上海市人民法院递状,诉王康年及恒发等三家运输行犯有串通诈欺罪,要求判决有罪并索赔。此外,金城粤行也向广州市人民法院呈递诉状,起诉王康年等。经两地法院协商决定,广州法院将案件移交并给上海法院一并审理。
执行枪决
1953年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法庭以“行贿、偷逃漏税、盗骗国家资财”等三项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十款、第六条第八款判决王康年死刑,立即执行。同时追缴他所有的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