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男,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7月毕业于
河南大学政治系,获
经济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毕业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
学士学位。
1985年7月毕业于河南大学政治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毕业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成人教育部主任,河南省法学会理事,
河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三次获得
河南大学教学优秀奖,两次被河南大学
党委评为
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被评为河南大学成人教育优秀教师,两次被
河南省司法厅评为法学教育先进工作者。所讲授的宪法课在1998年校级课程建设评估工作中被评为优秀课程。所讲授的行政法课在2003年校级课程建设评估工作中被评为优秀课程。
主要著作有《宪法学》(副主编,
郑州大学出版社)、《宪法学》(参编,
法律出版社)、《宪法学教程》(参编,
河南大学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概论》(参编,
河南大学出版社)、《中国国情总览》——法制建设卷(参编,
山西教育出版社)、《法理学——本体与方法》(副主编,法律出版社)、《行政救济法学》(副主编,郑州大学出版社)等。在
河南大学学报、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南京社会科学、法学论坛、
云南大学学报等CN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其中有2篇被《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并且发表在《河南大学学报》(2000年第12期)上的《试论理想法治的基本原则》一文被2000年第12期的《
新华文摘》摘要500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