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亚新,1954年4月26日出生于贵州省兴仁县。1972-1979 在贵州省兴义地区(现黔西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文工团工作;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培训;1985年10月由教育部派遣出国留学,先为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部研修员;1986年4月至1988年3月京都大学法学部民刑事硕士课程进修,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4月至1991年3月京都大学法学部民刑事博士课程进修,三年后获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4月起,在日本历任京都大学助教,香川大学讲师、副教授,九州大学副教授,福冈国际大学教授;1998年4月起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人物经历
学历和学位
1984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学士;
1988年,京都大学法学部 法学硕士;
1994年,京都大学法学部 法学博士。
学术经历
1991年 日本香川大学讲师;
1993年 日本香川大学副教授;
1994年 日本九州大学副教授;
1996年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访问学者;
1998年 日本福冈国际大学教授;
2002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社会兼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及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咨询专家、北京市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的决定》聘任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聘期为五年。
出版图书
研究方向
民事诉讼法学、法社会学。
主要贡献
发表论文九十余篇,出版专著四部、译著四部。代表著作包括:《中国民事裁判研究》(日文版)、《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初版2001年,增补版2014年)、《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初版2002年,第二版2010年)、《法律程序运作的实证分析》(合著)、《民事诉讼与法律服务》(2015年)与《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2016年)。
(一)专著
1.《中国民事裁判研究》,东京:日本评论社,1995年。
2.《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
3.《法律程序运作的实证分析》(合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
4.《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第二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
(二)译著
1.《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滋贺秀三等原著)(合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程序的正义与诉讼》(日,谷口安平原著),(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纠纷的解决与审判》(日,棚赖孝雄原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权利与冤抑:寺田浩明中国法史论集》(寺田浩明原著)(合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三)学术论文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四)文集
[01]“司法腐败”现象的一种解读
[02]“再审之诉”的再辨析
[03]程序·制度·组织——基层法院日常的程序运作与治理结构转型
[04]当事人陈述
[05]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民事审判的交织——以“涉法信访”的处理为中心
[06]关于民事诉讼基本结构的一个理论模型
[07]民事司法“调审分离”制度化的一例(上)
[08]民事司法“调审分离”制度化的一例(下)
[09]民事司法“调审分离”制度化的一例——日本的民事调解制度和诉讼上和解
[10]民事诉讼中质证的几个问题
[11]民事诉讼准备程序研究(三)
[12]民事诉讼准备程序研究(之二)
[13]民事诉讼准备程序研究(之三)
[14]民事诉讼准备程序研究(之一)
[15]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辨析
[16]实践中的民事审判―――四个中级法院民事一审程序的运作(上)
[17]实践中的民事审判―――四个中级法院民事一审程序的运作(下)
[18]实践中的民事审判―――四个中级法院民事一审程序的运作(完整稿)
[19]我国民事诉讼不宜引进“答辩失权”
[20]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审限问题及修改之必要
[21]修订民事诉讼法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22]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律相关职业的前景
参考资料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社会学研究中心-王亚新教授简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社会学研究中心.2011
王亚新.清华大学.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18:51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社会兼职
参考资料